胎动是孕妇能感觉的胎儿身体或四肢在宫腔内的活动情况。孕妇一般从18-20孕周起开始感觉胎动,随着孕周的增加,胎动可逐渐增强,次数增多,29-38孕周达到高峰,以后又有所减少。
胎动是孕妇的一种主观感觉,受孕妇的敏感程度、工作性质、羊水量、腹壁的厚度等因素影响,多数孕妇能正确地反映胎动的情况。曾有学者把孕妇计数的胎动与电子仪器所测的胎动作了对比,二者基本相符,故临床上通过孕妇或家属数胎动来判断胎儿的安危有一定的价值。
正常的胎儿活动均有各自的睡眠规律,胎动的次数、强弱也有一定的规律性。在妊娠后期还有“生物钟”的习性,清晨胎动最少,中午以后逐渐增多,晚上最为活跃。在1888年就有关于各种胎动临床意义的报道。在胎盘功能不足或胎儿有一些疾病时,胎动常常减少,在某些慢性疾病引起的胎儿宫内死亡之前,常有几天胎动逐渐减少或消失,然后胎心消失即胎儿死亡,所以,对严重宫内缺氧的胎儿,胎动减少或消失需要立即进行抢救。
根据胎儿的活动特点,胎动计数已成为孕妇进行自我监护的基本方法之一。我们在为孕妇作定期产前检查时,指导孕妇可在固定时间,早、中、晚各计数胎动1小时,三次相加乘4即为12小时胎动数,正常胎动每小时>=3次或>=30次/12小时,若当天的胎动次数较以往减少30%或以上者,为胎动减少。在胎动减少组中,围产儿死亡率、发病率明显增高。胎动一旦消失,胎儿随时可能发生死亡,死亡时间大多在胎动消失后12-72小时。
总之,当胎动次数大幅度持续下降或胎动消失,都是胎儿情况危急的警报,应起重视。有的时候,剧烈的胎动亦可提示胎儿宫内缺氧,可见于胎盘早剥或脐带受压,若不及时处理,胎动即可消失,亦可发生胎死宫内。
所以,孕28周后的孕妇应当学会胎动计数这一自我监护的方法。一旦发现胎动异常,应立即去医院。医生将根据各种检查的结果综合地来分析、判断胎儿情况,提出具体措施,包括及时终止妊娠,以保证围产期的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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