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犯错误,是因为父母事先没有告诉孩子不能这样做,或者父母没有把话讲清楚。
2、孩子所犯的错误,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妈妈自己都不知道这方面的事情应该怎么做,没有很好地在这方面以身作则时,不要急着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这方面的错误,清楚地知道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做时,再去惩罚也不迟。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为这时打孩子往往只是发泄自己的愤怒,惩罚时往往会失去分寸,会忽视孩子犯错误的原因,也很难给孩子讲清楚为什么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伤孩子。应等自己怒气平息了,头脑清醒了,再实施惩罚。
4、孩子生理与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况者不能打:行为亢奋有神经障碍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过情感伤害的孩子。
5、不到3岁的孩子不能打。
根据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3岁的孩子处于游戏期阶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强烈,同时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发展,自我统一性开始出现,而3岁前的孩子,这一切都没有出现,或者只是刚刚发展。即使是有的孩子过于顽皮,体罚他的时间也只能提前到1岁半,对于1岁半以内的婴儿是绝对不能进行体罚的。因为在这一年龄段,孩子的活动主要是满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为吃、喝、拉、撒、睡带来的条件反射,是无意识的。在这一阶段体罚孩子,会影响他们做出正常的生理与心理反应,导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岁的阶段,孩子处在自主性与羞怯和疑虑之间摇摆的阶段。儿童迅速学会走、爬、推、拉和交谈等许许多多的技能,学会了如何抓握和放开。他们不仅把这些能力应用于物体,而且还应用于控制和排泄大小便。换句话说,儿童现在能“随心所欲”地决定做还是不做某些事情。父母必须按照社会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儿童行为的任务,而又不能伤害儿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体罚,儿童就会感到疑虑而体验到羞怯。
育儿小贴士:
在孩子3岁前的这一年龄阶段,面对孩子的无理吵闹,面对孩子帮倒忙,父母往往是最头疼的,既要管住孩子,又不能体罚他们。怎么办?您不妨采用以下办法来教育犯了错误的孩子:
.冷处理。当孩子无理吵闹时,不去搭理他,更不要给孩子以积极刺激,避免孩子在自己吵闹和大人满足要求之间建立条件反射。
.自然后果法。对于喜欢乱碰东西的孩子,在不造成肉体伤害的情况下,可以让他碰一碰煮热的食物,让他直接体会到其中的危害。
.用生气的表情告诉孩子他的行为不对。你可以把自己的愤怒写到脸上去,这一阶段的孩子,已经学会看大人的脸色行事。看到大人的愤怒表情,很多孩子会停止自己的错误行为。
.讲明道理。给孩子讲明一些简单的道理,说清楚这样做会给他带来的直接伤害。比如,你乱碰开水瓶,会被烫着的,到时候会像打针一样痛的。
6、6岁以后要尽量少打,12岁以后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孩子6岁以后就应尽量减少体罚,而到了12岁就应完全停止了。6岁以后,多数孩子已经进入学校了,独立自主意识有了较好的发展,自尊心越来越强,开始努力地做事情,渴望着凭借自己的能力、勤奋,不断带来各种成就。这时体罚容易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丧失成长所必须的成功体验,影响人格的健康发展,养成消极、自卑的人格;而且在这一时期进行体罚,孩子能够清楚地记住父母对自己的体罚,在心灵蒙上一层阴影。
进入青春期后,儿童在肢体运动、认知、道德感等方面日渐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统一的自我。他们强烈感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独特的个体,具有认识自我、表达自我、张扬自我的强烈要求。如果这时体罚孩子,他会感到这是对自己人格的严重践踏,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一些男孩子甚至还会产生某种报复与逆反心理;而且,随着知识的增多,他们会清楚知道父母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种违反法律的错误行为,因而会对父母产生不良印象,认为他们不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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