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网特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为《独生子女证》。对自愿一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会发予《独生子女证》作为凭证。小编在这里为你详细讲解《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流程,让你减少办证麻烦。
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资料
1、准备申请表
有工作单位的朋友可以到单位的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没有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领表。有部分计生部门或居委并无为申请人提供表格,这种情况申请人就需要上网下载表格了。
按表格要求填写真实的个人资料后,交予单位计生部门或居委审批,并且要一同上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或居委,再由单位计生部门或居委到当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或者是本人将申请表交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审批。
2、除了上述申请表,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给当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夫妻双方户口本A4纸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身份证A4纸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结婚证A4纸复印件一份、孩子的户口A4纸复印件一份、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此外还需要准备2寸的一家三口照片以及孩子的一寸照片。
办理《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1、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父母要先为孩子上好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2、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在女方户口本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证》。如系外地调入上海换证者,还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
3、手续资料齐全的话,当天就能取证。
4、办理《独生子女证》完全免费。
5、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独生子女证》:收养或生育二个孩子或以上;子女留在国内,父母双方已经移民出国或在国外工作;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孩子均已死亡的;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但子女的常住户口并非在本市。这种情况要经过子女常住户口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村委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要分别到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相关证明后,再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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