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办型溺爱的父母不止剥夺了孩子自我探索的机会,实际上,他们对孩子的真实感受也常视而不见。他们习惯把自己的感受投射到孩子的身上,却以为那就是孩子自己的真实感受。他们这样做,会导致孩子严重不信任自己的感觉,令他们不从自己的身上寻找认识自己,而是从别人对自己的定义中寻找答案。结果就是,他们迷失了自己。
“背叛自我就是背叛天性。”帕萃斯・埃文斯在《不要控制我》一书中写道,“如果我们总‘接受’别人对自己的定义,就会相信他们的评价更真实。通过别人的观点来认识自我,这种从外在因素认识自我的逆向方式,只能使对自我的认识更加模糊。”
埃文斯在书中提到了这样一个例子:
有一天,我和朋友正在一家咖啡馆喝咖啡。一位女士贝蒂和她的女儿苏茜,一起走了进来。女儿7岁左右。
他们看着玻璃柜台下的各种冰淇淋。“你要哪种冰淇淋?”贝蒂问女儿。
“我想要香草的。”苏茜说。
“有巧克力的。”妈妈说。
“不,我要香草的。”
“我觉得巧克力的更好一点。”
“不,我就要香草的。”
“你不应该要香草的。我知道你喜欢巧克力的东西。”
“我现在就想吃香草的。”
“你怎么这么倔,真够怪的。”贝蒂说。
在这段对话过程中,妈妈一直试图否认女儿的感受、女儿的判断,而试图将她自己的判断强加在女儿头上。她这样做,无疑是在告诉女儿,你内心的想法、你自己的选择、你自己的判断,是错的。她所谓“倔”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的感受,我才知道,但你居然不承认。
妈妈这样做,其实是在将她自己的“内在的小孩”投射到女儿头上。看起来,她是在溺爱女儿――让她吃冰淇淋,实际上,她对女儿的真实存在视而不见。
有谁能比我们更清楚自己的感受呢?
荣伟玲说,她也是这样对待同事的儿子的,她虽然问过他喜欢吃什么,但每次买糕点的时候,她还是倾向于买了自己喜欢吃的。至于带女儿逛糖果店、糕点店的那种憧憬,更是典型的投射心理――看着虚构的女儿吃妈妈喜欢的糕点和糖果,妈妈满足了,实际这个虚构的女儿就是荣伟玲的“内在的小孩”,也就是她自己。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实施溺爱行为的父母,其实并没有真正站在孩子的角度,他们不懂得孩子真正需要什么,也并不真正关注孩子的成长需要,甚至都没有兴趣去了解孩子自己的真实感觉、真实想法,他们只想把孩子塑造成他们心目中的小孩的形象,而这会让真实的孩子丧失自我。对于这样的孩子而言,爱是一种令人窒息的枷锁,文文的案例证实了这一点。
在冰淇淋的例子中,女儿一直在坚持自己,她之所以能这样做,很可能是她身边有一个人,可能是爸爸,也可能是其他重要的亲人,能看到并接受她自己的真实感受,而且鼓励她坚持自己的判断。否则,她早早就放弃了真实的自我,接受妈妈给她的安排了,也就是,放弃香草冰淇淋,而选择妈妈想要的巧克力冰淇淋。
不是自己的真实感受却要被别人说成是自己的感受,这不是很荒唐吗?有谁能比我们自己更清楚自己的感受呢?
然而,在习惯了包办型溺爱的父母看来,他们才知道孩子的感受是什么,而孩子自己却不知道。譬如,妈妈坚持让女儿学了10年钢琴。但是,上高中后女儿放弃了,不再弹钢琴了,而且告诉妈妈,她不喜欢弹钢琴,也不喜欢她的老师。
但这个妈妈却认为,女儿肯定喜欢弹钢琴,要不怎么能弹10年呢。而且,她也一定喜欢老师,要不老师凭什么喜欢她。
这是很多家庭一个习惯性的悖论:好像除了孩子自己,别人都知道你是谁,而你自己却不知道你是谁。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他成为他自己的过程,爱是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我们给孩子提供什么样的爱,孩子就以适应这种爱的方式成长。
真爱以孩子的成长需要为核心,在孩子不同的发展阶段给予他不同方式的爱,0~2岁期间,给予孩子无条件的爱;2~4岁期间,尊重孩子自主的探索,但又在孩子需要帮助时出现在他面前……这种以孩子的成长需要为中心的真爱会让孩子成为自爱、爱别人、有鲜明的自我意识、健康的自主人格和高度创造力的人。
与真爱对应的是溺爱。这看似是自我牺牲的爱,其实是懒惰的爱。0~2岁期间,父母以孩子为中心,他们怎么爱都几乎不会犯错。但到了2~4岁,他们仍然这样做,甚至直到孩子成人了,他们也仍然一成不变地以这种方式去爱他。最终,这会导致毁灭性的结果。要么,溺爱下长大的孩子缺乏自我,他们只是包办式父母的简陋复制品;要么,他们的自我无限膨胀,他们的内心中只有自己,没有别人,并最终成为别人的噩梦。
溺爱是陷阱,实际上,溺爱的父母是在满足自己需要,但它却披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外衣,而变得仿佛不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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