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内免疫所涉及的传染病,不仅是各地普遍流行,无论健康宝宝还是体质虚弱的宝宝均易感染,而且传染性极强,致死率、致残率极高。如果控制不好,蔓延开来,会给人类带来极大伤害。其“计划”当中带有“强制性”接种的含义。
防疫针多打好还是少打好
谈到疫苗的剂量问题,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徐传国教授介绍,防疫针多打少打都不对。过多地注射疫苗,不仅不能使孩子获得应有的抗病力,反而可能使免疫力降低,甚至无法产生免疫力。如同我们进餐,本来吃300克食物就够了,获得的营养足以维持机体的正常运行,若为了多获得营养而拼命多吃,吃上500克甚至上千克食物,表面上看吃的食物多了,但实际上获得的营养并不会呈比例地增长,反而因为加重了胃肠的负担,导致消化不良而减少了营养素的吸收,得不偿失。而且,各种疫苗确系用病菌、病毒及其产生的毒素制成,虽然经过杀灭和减毒等特殊处理,但接种后仍可能发生一些反应。尤其是在制作过程中,不可能将培养细菌或病毒生长所用的物质完全清除掉,这些残留物质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这种过敏反应的发生往往随着打针次数的增加而增多。
那么,是不是接种越少越好呢?也不是,正如进餐一样,没有一定的数量保证,身体很难获得足够的营养。正确之举是遵照计划免疫程序进行,因为计划免疫程序是科学家们通过大量科学试验而制定的,不要随意更改。例如,宝宝出生时注射卡介苗与乙肝疫苗,2个月时服用脊灰疫苗,3个月时注射百白破三联疫苗,8个月时接种麻疹疫苗等,既不要漏打或少打,也不要多打。只要我们坚持这样的方针,完全可以避免接种疫苗的某些副作用而尽收其利,保护孩子免受传染病之害。
哪些情况下应暂缓预防接种
在进行预防接种时,每种预防制剂均有一定的接种对象,不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进行预防接种的。在有以下情况时均不宜进行预防接种:
1、患传染病后正处于恢复期或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而又未过检疫期的儿童不宜打预防针。若此时打预防针容易发生不良反应,或使原有病情加重。
2、正在患感冒或因各种疾病引起发热的小儿,若打预防针,会使体温升高,诱发或加重疾病。
3、有哮喘、湿疹、荨麻疹的小儿,打预防针后易发生过敏反应,特别是打麻疹活疫苗等致敏原较强的预防针,更易产生过敏反应;对有癫痫和惊厥史的患儿打预防针,尤其是打乙脑或百白破混合制剂等易使儿童发生晕厥、抽风和休克;有严重佝偻病的孩子不宜用小儿麻痹糖丸疫苗。
4、患急慢性肾脏病、活动性肺结核、严重心脏病、化脓性皮肤病、化脓性中耳炎的小儿,打预防针后可出现各种不良反应,使原有的病情加重而影响患儿康复。但需要指出的是,小儿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只要心脏功能好,照样可以打预防针。
5、预防接种期间,若小儿不舒服,有呕吐、腹泻和咳嗽等症状时,在征得医生的同意后,可暂时不打预防针,待症状好转后再补打。
国内外疫苗规划政策要知道
虽然有了免疫规划,但各国的疫苗接种率上升,则是从施行儿童入学入托时查验接种证制度后开始的。美国从1990年开始,所有洲都要求儿童在入学入托时不需查验接种证,并专门为此立法,要求对漏种疫苗的孩子进行补种,否则将拒绝入学或入托。该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美国儿童入学入托时的疫苗接种率——从上世纪70年代的11%~58%上升到71~96%。欧洲各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印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也实行儿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制度。
而我国在1984年,由卫生部、教育部等颁发文件,要求儿童在办理入学入托时,必须持符合规定、记录完整的预防接种证;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者,需要进行补种,否则不准入学入托。至2005年颁布《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条例》,将入学入托检查接种证上升到法律层次。
小编总结:为了提高儿童抵抗传染病的能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需要有计划地按时地给宝宝进行疫苗接种,以保证宝宝的健康成长。计划内疫苗、计划外疫苗,各种疫苗的适用人群,接种时间,注意事项等等各有差异,宝宝疫苗注射是爸爸妈妈的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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