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因为整容后自己的相貌和证件上的原始照片不符,李琳(化名)办理贷款被拒签,最终在公安机关出具了相关证明后才通过审核。
日前,一对中年夫妇到包头市青山区公证处办理贷款签字,公证人员在审核他们提供的证件材料时发现,其中女当事人李琳本人的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存在着极大差距,除了长方形的脸型与宽阔的额头相像外,其他五官均不相像,本人也要比证照年轻许多。公证人员认为李琳并非身份证执有人,予以了拒签。但李琳坚持说身份证是她本人的,不像的原因是她办理二代身份证不久后做了整容手术,术后一直没有重新办理身份证。对此解释,公证人员不会轻信,但李琳对身份证上反应的信息与其配偶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但这并不能说明她就是此身份证持有人,公证人员依旧予以了拒签。李琳一再与其丈夫向公证人员保证,证件与本人确系是同一人,而和他们同时来办理贷款签字的几位同事也坚称确实是这名女当事人本人。
公证人员仔细查看李琳的双眼皮,发现的确有做过手术留下的隐隐痕迹,于是要求李琳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带有她本人现照片的户籍证明后再来办理。几经周折,李琳拿着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终于通过了贷款审核。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借助医疗整容美化自己的外表。公证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整容后要及时更新相应的证件照片,否则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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