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当她伸出左手臂,白色的皮肤上,6排香烟烫的疤痕赫然在目,这是痛苦的时候她自己烙上的;在1年多的时间里,这个18岁的少女坐过台,偷过手机,还抢过摩托车,最终在警方的政策攻心下,走进公安局的大门自首。她“在社会上飘来飘去”的命运,向我们展示了一段花季少女堕落的轨迹……
“摩的”手中了“美人计”
2003年8月25日凌晨,一名男子跌跌撞撞地跑到建瓯市刑警大队,他告诉值班民警:摩托车刚刚被一名身材娇小、剪男式头发的女孩子抢走!
难道一个大男人还对付不了一个小女孩?难道这个女孩武艺高强?在民警卢发兴和黄磊细心询问下,这名“摩的”师傅宋某道出了事件的原委。
宋某家住建瓯水西一畜牧场,今年7月份,他用4000多元的积蓄,购买了一辆崭新的摩托车,想用摩托车载客赚点钱。
8月24日晚7时许,当他在建瓯市区小街头环岛附近兜风载客时,一个身材娇小、剪男式头发的女孩称要去西大街,于是宋某就载上她,到达后女孩进了一处民宅,很快返回,委屈地告诉宋某:找不到人,没有钱付车费,而且连晚饭都没钱吃。宋某见状称“没关系”,并答应带女孩去吃晚饭。
两个人在一家山西刀削面店吃了晚饭,宋某借机要带女孩去“兜兜风”,女孩也爽快地答应了。两人从东门出发,一边骑一边聊,不知不觉到了建瓯东游镇。
其间,宋某殷勤地教女孩骑车,想不到女孩学得很快,马上就会骑了!到东游时,女孩借宋某的手机拨了一个电话给她朋友,然后,两人又骑车折回建瓯,到建瓯时已经凌晨。宋某见女孩一晚上如此顺从,便添了非分之想。于是,又带女孩去往小松方向的一僻静处,将随身携带的雨衣铺在地下,欲与女孩行云雨之欢,女孩推说身体不适,宋某只好作罢。
女孩称要找个地方睡觉,两人就来到城关北门茶厂附近。宋某手机没电了,便放下摩托车,到路边ic卡电话亭打电话,摩托车的电门锁没有拔下。刚拿起电话说了几句,就听到“轰”的一声,那女孩居然发动摩托车,疾驰而去。宋某大呼不好,立即追上前去,只见摩托车越开越快,很快消失在夜色中。此时,宋某才知中了“美人计”,便到刑警大队报案。
手机被盗案频频发生
又是一个身材娇小、剪男式头发的女孩!今年8月以来,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频频接到市民手机被盗的报案,报案者大多数是城关沿街的店主,他们描述自己的手机被盗时,均有一名身材娇小、剪男式头发的女孩在现场,手机不见后,女孩也不见了。
据一位开诊所的医生说,这个女孩曾在他诊所看过病,手机被盗前,该女孩向其要手机打电话,他称手机尚在充电。那女孩就在诊所玩,可不到一刻钟,那部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就失踪了,那个女孩也随之不见,他断定“手机肯定是被那女孩偷走的”。与此同时,建瓯供销社门卫王某和建瓯市商贸大厦的一林姓业主,也肯定自己的手机是被那个神秘女孩偷走的。
民警卢发兴、黄磊经过仔细分析,发现女孩借宋某的手机拨出的手机号码是破案的惟一线索,这个神秘电话是打给谁的呢?
循线追踪神秘女孩
8月25日早晨一上班,黄磊居然打通宋某提供的手机号码,手机那头传来一男子的声音。黄磊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询问24日晚11时许打这个电话的女孩的身份,对方十分紧张,急称“不认识”,并马上挂断电话,随后手机就关机了。刑警们正准备着手调查时,突然办公室的电话响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一女孩的声音,她告诉警方,24日晚抢夺摩托车的神秘女孩是她在三明的朋友,不知姓名。
民警提出疑问:既然是三明的朋友如何会讲建瓯方言?那女孩的声音一点也不慌张,称这三明朋友从小在建瓯长大,通话结束时,那女孩突然冒出一句:“不要找我,不想惹太多麻烦。”随后挂断了电话。
此时,民警们根本想不到这个如此大胆、居然主动说明情况的竟然就是抢夺“摩的”的神秘女孩。然而,狡猾的老鼠终于在无意之中露出了尾巴。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了解到这个手机号码的机主叫官某泉,建瓯市南雅房村人,那个打电话的女孩是其女朋友,叫林某。于是民警们赶到南雅房村,寻找官某泉和林某,但两人躲开了民警的调查,正是这两人的逃避调查,使林某作案的嫌疑骤然上升,民警们苦苦找寻的那个神秘女孩有可能就是林某。
女孩露出庐山真面目
就在刑警们开展周密布控,并加大对官某泉家属的政策攻心力度的同时,2003年10月28日,这个神秘女孩在其男友的陪同之下,到刑警大队投案,并交待了抢夺的摩托车被交警中队暂扣的事实。
民警们按照林某的交待,顺利地从交警中队提取到被抢的摩托车。可在提审时,林某竟称,当晚见宋某停下摩托车去打电话,因好奇心驱使她骑上车,本想骑几圈就将车还给宋某,但却找不到人,于是连夜将车骑到男朋友家中。
看来这个身材娇小的女孩非等闲之辈。民警们并没有被表面现象迷惑,在审讯时,他们注意到她总是将右手放在左手上,企图掩盖什么。于是民警们突然拉开了她的左手臂袖子,顿时惊呆了,只见手臂上齐刷刷地烙着6排烟疤,整整24个。看得出,林某混迹社会的历史很长,才会有这样的自虐心态。这类女孩自称前卫时尚,抽烟喝酒打牌样样都会,和社会混混们打成一片,自然会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久而久之甚至参与盗窃抢劫,有的还会卖淫……
在民警们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循循善诱的心灵感召下,林某终于向民警们如实供述了自己连续盗窃10余部手机的犯罪事实,同时还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灰色人生的轨迹。
2003年11月14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了林某。
神秘少女的灰色人生
以下是少女林某的自述:
我生长在建瓯城关德胜路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2001年从学校毕业之后就在家中待业,由于无事可做,我渐渐和社会上的一些小青年混在一起,沾染了许多不良风气,我父母因此常常打骂我,于是我常常不归家,父母也拿我没办法。
2002年3月,由于常常在外面混,身上没有钱,我偷了一部手机被公安机关抓获,拘留了10天,这对我是个深刻的教训,我老实了一阵子。囊中羞涩的我不敢向家中要钱,无奈之下在一个小混混的介绍下,到一家发廊当服务员,实际上就是发廊妹,在那儿工作期间我失去了贞操,也失去了自己纯洁的心灵。我讨厌男人,并染上了抽烟喝酒的恶习,并经常和社会上的小混混到迪吧、舞厅中放纵自己,痛苦时就用烟头烙自己的手臂麻醉自己,我感觉慢慢堕落了。
这个时候,有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常来我工作的发廊玩,慢慢地我们熟悉起来,他说他姓官,是南雅房村人,他常请我出去玩,就这样我们交往越来越深,我成了他女朋友,他帮助我脱离了发廊老板的控制。但时间久了,他的积蓄也越来越少,他家在南雅房村的一个自然村,家中也没什么钱,于是我常常自己跑到城关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步入了盗窃的生涯。
那是2003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到建瓯城关南街头一家服装店买衣服,发现店主正在外面下象棋,我看见店内茶几上有一部小灵通。我想偷却又怕被抓,我进出了三次,最后我将那部手机偷了出来,过几天见没什么事,于是我就将手机卖给了城关一家手机回收店铺,得了100多元钱,没几天就花光了。
此后,我觉得手机体积小,容易偷盗和销赃,于是频频出入沿街的店铺,趁人不注意时,将店主随手放在柜台、桌子上的手机塞进口袋,卖给旧手机收购店,所得的钱都拿来蹦迪、请客、喝酒,前后算算,我偷的手机有10多部,就是抢夺摩托车之后我还偷了好几部手机……
2003年8月24日晚,我身上的钱又花光了,准备到一个朋友家借点钱,于是乘了一辆“摩的”到西大街,找不到人,我只好跟“摩的”司机讲没钱付车费,可那司机居然还请我吃晚饭。我看那人色迷迷的想占我便宜,就想报复一下这个好色的男人,趁他去打电话时将他的摩托车骑走……9月20日上午,我和男朋友到南雅集镇,在路上被交警拦住检查,由于没有证件,摩托车被交警暂扣了。
我发现警察追得越来越紧,我知道自己难逃法网,在男朋友的动员下,我终于决定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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