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沟油袭港事件影响昨日迅速扩大,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昨晚公布,香港383家食肆饼店等下游商户,怀疑曾使用台湾“强冠”的问题猪油,多家大型连锁食肆及著名老店纷纷“中招”。香港食环署发出“食物安全令”,对“强冠”今年3月1日或以后生产的猪油及用以制造的食品,即日起禁止入口香港,亦禁止在本港供应,所有涉及的进口、分销及零售商须于14日内回收产品。香港多家涉事商户称不知道用了“强冠”地沟油,并称已转用其他地方进口的猪油。
据香港食环署署长刘利群昨午会见传媒交代台湾地沟油调查进展时表示,根据台湾当局最新通报,6家香港公司在今年3月或以后,曾进口逾500吨怀疑有问题的强冠猪油,或猪油制品,再分销到逾300间商户,商户名单是从进口商及主要分销商取得,基本上是有关商户的客户。刘利群称,公布名单是要防止产品在本港市场流通,但不代表所有涉事的商号都包含在内,亦不肯定名单上的商户过去一段时间是否已回收产品。
食安网上公布名单
根据香港食安中心其后公布“强冠”25款于今年3月1日或以后制造的产品名单,除了早前已知的全统香猪油、合将香猪油外,并包括SRL14特制猪油、RL(A)精制猪油、RL(E)精猪油、RCS精清芳油、RL03精猪油、RL(A)精猪油、SRL-EX猪之脂猪油、SRL-EX特佳清香、SRL-EX五月花特制猪油清香、SRL-EX三叶牌猪油清香、SRL-EX金印特制猪油、SRL-EX凤凰清香、SRL-EX维嘉清香等
据悉香港食安中心于昨晚在网站上公布383家商号名单,可能曾分销或使用有关“强冠”猪油,涉及多间连锁餐厅,包括美心食品、大家乐、康年餐厅、王家沙、煌府、夏面馆和拉面店豚王,此外亦包括尖沙咀凯悦酒店,以及营运多间中小学食物部及饭盒的维他天地。另有多间面包店,包括圣安娜饼店、批&挞专门店、君兰饼店和大同饼家等。
据报道,美心集团昨晚称,曾使用强冠“全统香猪油”,但由本月5日起已停用,并向供应商退回,集团已于本月8日起转用荷兰入口的猪油。集团在香港的食肆都无使用强冠猪油。
大家乐发言人指,大家乐集团除了旗下泛亚饮食的屯门医院分店曾经使用向成昌行购买的“维嘉精炼猪油”外,没采用任何强冠在3月1日后生产的猪油产品。泛亚饮食在本月7日得悉食安中心关注“维嘉精炼猪油”的品质后,已立即停用及封存一罐15公斤该品牌猪油的存货,并向食安中心汇报。该分店每月平均用量为两罐,在制作云吞面时添加数滴以增香味。
大同饼家负责人谢祯原昨晚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过去一直从合兴购买猪油作酥皮之用,发生今次事件后已即时联络合兴,合兴亦向其发出保证书指其产品不含强冠有问题猪油。他又指,为安全起见,饼店现时已改用来自荷兰的猪油。
饼店称蒙在鼓里
据报道,北角第一村饼店负责人称,饼店曾使用合兴的白乳油和安得利的金花牛油,又说现在多选用植物油,从前用过猪油制作包饼。他又强调,自己不知道供应商使用的制作原料是否有地沟油成分,自己亦蒙在鼓里,不过今天会有一批合兴白乳油到货,会考虑是否继续使用,暂时不担心影响商誉。
九龙城豪华饼店师傅周先生表示,几年前曾用台湾的猪油,但已转用澳洲的猪油,近日没收到食环署人员致电或到店铺调查,不明白为何榜上有名。他又指,担心食环署的公布会影响生意,自从发生强冠猪油事件,店铺已贴出告示,澄清并无使用台湾的猪油。
香港现代饮食专业协会会长胡珠认为,政府公布可能受强冠猪油影响的分销及零售商名单,对业界影响不大,反有助找出使用问题猪油的商户,作出改善。他说受影响商户可改用荷兰、加拿大等国家进口的猪油,将会和业内人士研究进一步方案。
据悉,香港食环署亦按食物安全条例发出食物安全令,由昨日正午12时起,禁止于今年3月1日或以后由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入口本港,同时禁止相关食物的供应,有关进口商、分销商及零售商需于14日内回收相关产品。刘利群指,违反命令是刑事罪,最高可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10万元。
台老农揭事件险遭绑架
据香港大公财经报道称,不法商人郭烈成涉嫌用馊水、废油炼制地沟油,祸及12国,事件得以曝光,全靠一名屏东“老农”用两年时间自行搜证,拍摄1000馀张相片作为证据报警。据台媒报道,整个台湾涉及劣质油品的问题产品已增至183项,总共下架、回收、封存违规产品370公吨。
屏东“老农”昨日接受台媒访问时表示,5年前郭烈成在“老农”家附近购地,建地下油厂,所制的馊水油不但飘散恶臭,还污染附近农舍、农田。老农及村民曾与郭沟通未果,反而受到威胁,先后至屏东县环保局检举5次,亦无果而终。“老农”遂自行搜证,自掏腰包购买相机及监视器,2年间拍摄1000多张相片,期间郭的地下油槽从1座增至7、8座。“老农”将证据交给台中警方报案,甚至差点因此遭人绑架。“老农”的勇敢之举曝光后,因“要避风头”,他接受访问后便关闭手机,深锁家中大门。周围邻居亦有默契,纷纷表示不知是谁向台中警方举报。
据台媒报道,截至昨晚涉及劣质油品的问题产品已增至183项,下架、回收、封存产品数量达370.43公吨,销毁12.3公吨。
食用猪油厂必须领牌
据了解,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昨日宣布,由今日起,禁止所有由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及其制成品进口及在香港境内供应,违例者最高罚款十万元及入狱十二个月。
与此同时,香港食安中心把本港曾经进口及使用“强冠”猪油及出售其制成品的店铺及食品名字公开,全长达三百多家,真是睇见都吓一大惊。三百多家店铺都有出售“地沟油”制成品,全港市民,没有“中招”的,恐怕已“所馀无几”。
据报道,眼前由于事态确实太严重,台、港两地食安部门都已开始加紧执法及追究事件。台湾的“强冠”老板“做戏做”,下跪叩头、当众饮油,七情上面。其人如果真的如此有良心,为何当日要把工业猪油当作食用猪油去害人?
同样,香港有关贸易公司“金宝运”,负责人亦已经因涉嫌伪造货物文件被警方拘捕,警方将循刑事途径处理。
正是“人同此心”,此次台、港两地执法部门,对“地沟油”事件一定要从严处理,才能平息民愤和以儆效尤。市民大众对食品供应商、对食物安全,并无什么过严、过高的要求,他们唯一的要求只是把安全、卫生、能够吃和可以吃的东西放入口、吃下肚,而不是什么完美、高品质的过分要求。但仅就是这么一点起码的要求都得不到回应和保障,能不愤怒?
对此,香港食安中心表示,未来将会要求猪油生产商采用“认证”制度,而不是发牌制度。这是令人费解的。眼前事实是,全港原来根本没有一家有牌的食用猪油生产厂房,但却有报称食用猪油的“东西”出口,如此光靠“认证”制度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为了切实保障全港市民的健康和利益,食安中心必须实施食用猪油厂的发牌制度,而且将之与工业猪油厂严格区分,不能同时兼营两样,前者的厂房设备、机器及卫生条件必须要以高标准来要求,务求禁绝一切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猪油有鱼目混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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