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禅城区经营食品加工厂的周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出庭受审。经查,在周某的调配下,两三成猪肉配上鸡肉可以变成十足的“猪肉”,猪肉片加入猪血以及小苏打等添加剂,瞬间便成了“魔法牛肉”。据周某供称,其生产的不合格产品,通过其在禅城区石湾富源市场的档口大量外销。经核查,从2011年4月12日至今年2月19日,其销售的伪劣肉品达85万多元。
便宜鸡肉变贵价猪肉
经审查查明,2011年4月,周某从他的大哥那里接手了位于禅城区石湾番村6巷3号的食品加工厂。周某批发一些比较便宜的新鲜母猪肉和速冻的猪俐、驼峰肉、鸡胸肉,以及大头鱼肉,运回加工厂冷冻存放。接他每天就拿出一部分肉类进行加工。
据周某称,他将猪肉去筋后,以猪肉三成,鸡肉七成的比例放进打肉机内打成胶状,然后添加味精、粮、盐、苏打粉等添加剂搅拌,最终便宜的鸡胸肉变成了猪肉胶。
他还将猪肉切片和鸡肉切片按照8∶2的比例,添加上述添加剂后,拿到肉菜市场的档口当作猪肉片出售。周某称,添加苏打粉是为了让猪肉比较耐存放和颜色看起来比较新鲜。
周某还说,他将买回来的瘦猪肉切成片后,加入猪血、碳酸氢钠(小苏打)、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添加剂后搅拌均匀,这样加工出来的猪肉片看起来比较鲜红,颜色和牛肉差不多,“我平时就将这些由猪肉片加工成的‘牛肉片’拿到档口出售,每斤可以比猪肉片多卖1块多”。
伪劣肉品销售额达85万
经查明,从2011年4月至今年3月22日,周某在出租屋内违规使用添加剂主要有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其中特别是苯甲酸钠,虽然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但用量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根据GB2760—1996国家卫生标准规定,在肉制食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钠。
案发后,民警在周某的出租屋内查获大量的猪肉胶、鸡肉片、猪肉片、牛肉片及用塑料袋包装好的鸡肉、化学添加剂、卤料及送货单。经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查获的肉品均是不合格产品。据指控,从2011年4月12日至今年2月19日,周某销售的伪劣肉品金额达人民币856932元。
昨日上午,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对周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案件进行审理。法庭上,周某表示认罪,但他认为自己是自首,在具体认定的销售金额上也有异议。法院将择日宣判。
“造肉戏法”1
猪肉+鸡肉=猪肉胶
周某将猪肉去筋后,以猪肉三成、鸡肉七成的比例放进打肉机内打成胶状,再添加味精、粮、盐、苏打粉等添加剂搅拌,最终便宜的鸡胸肉便成了猪肉胶。
“造肉戏法”2
猪肉+鸡肉=纯猪肉片
周某将猪肉切片和鸡肉切片按照8∶2的比例,添加添加剂后当作新鲜猪肉片卖。
“造肉戏法”3
猪肉片+猪血+多种添加剂=牛肉片
周某说,他将买回来的瘦猪肉切成片后,加入猪血、碳酸氢钠(小苏打)、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添加剂后搅拌均匀,这样加工出来的猪肉片看起来就比较鲜红,颜色和牛肉差不多,“我平时就将这些由猪肉片加工成的‘牛肉片’拿到档口出售,这些‘牛肉’可以比猪肉片每斤多卖1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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