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久久首页> 饮食> 膳食指南> 饮食指导 >概况

超市集体失信价格欺诈成“潜规则”

发布时间: 2015-12-10 17:11:08      来源:网络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什么是自体免疫性肝炎
手机查看

昨日,晚报新闻热线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在大润发超市购买了一瓶黄豆酱,食用后才发现这瓶黄豆酱已过期一个多月了

连云港大润发超市卖过期食品

昨日,晚报新闻热线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在大润发超市购买了一瓶黄豆酱,食用后才发现这瓶黄豆酱已过期一个多月了。

“在大超市购物一般比较放心,哪里想到大超市会卖过期食品啊。”王先生告诉记者,2月10日晚,他和妻子一起到大润发超市购物,因为买的东西比较多,也就没太在意详细查看每件商品。

黄豆酱买回家后,王先生一家当晚就打开盖子食用了。饭后,王先生将黄豆酱收起来,无意中发现这瓶黄豆酱竟然过期了。

王先生购买的是一瓶340克装的海天特辣黄豆酱,保质期为24个月,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1月6日。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大润发超市的购物发票,上面显示,购物时间为2月10日晚6时52分,商品单价为5.8元。

昨日下午,记者特地赶到大润发超市,在超市二楼调味品区的货架上,发现了同一生产日期的同样商品。

据大润发超市一位值班经理介绍,超市对食品进货把关比较严格,采购的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在销售环节,仓库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货,超市安排专人每天都对上架商品进行监督管理,特别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

既然如此,那么已经过期一个多月的食品为何还会出现在货架上?对此,该负责人经过调查后表示,春节前,该批商品已经撤柜,但在装箱时并没有与正常商品区分开来。由于工作疏忽,加之节日期间比较忙碌,在补货时将已撤柜的商品又摆到了货架上,才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出现。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该负责人代表大润发超市首先向消费者表示道歉,并按照售出商品价值的10倍予以赔偿。由于该过期商品已被消费者食用,虽然未造成消费者身体不适,但超市仍然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该负责人表示,超市将以此事为教训,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标价64.9结账变67人人乐跌进“价签门”

2月13日晚,家住金牛区沙湾路的王先生在附近人人乐超市沙湾店购买某品牌洗发水礼盒装一套,货架上价签标识为64.9元。然而,当王先生在收银台结算完毕核对收银发票时,却发现小票上该洗发水的实际收银价格变成了72元,小票下面多了一行“优惠5元”的字样,核算下来实际付款67元。

人人乐也曝“价签门”?超市客服部解释说,当晚收银人员是新手,扫错了商品条码。而对于该说法,王先生觉得完全不能接受,“究竟是失误还是涉嫌欺诈,请超市方给出一个明确说法”。

遭遇

实付款比价签贵了2.1元

从事金融工作的王先生说,自己平时对数字非常敏感,当晚,他先是拿了一瓶40多元的同品牌洗发水,后来看到旁边的促销礼盒装,觉得更划算,于是就换了一瓶。“记得非常清楚,一瓶750毫升的洗发水,外加一瓶250毫升的护发素,一共64块9。”

但是在核对小票时,王先生的小票上打出的却是72元,下面还多了一行小字,优惠5元。算下来,王先生的实际付款为67元,依然比价签上的价格多付了2.1元。

王先生立即找到超市方询问,但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并不能让他满意,“好像是因为要打烊了,就敷衍我。很随意地说了句,‘打错了’。”

人人乐超市方提出王先生可以退货,并且可以给他一些日化用品礼包作为补偿。对这个处理方式,王先生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我发现了,就给我退货,那人家那些没发现的呢?还有,拿点礼品就算是补偿吗?完全就是一个没有诚意的处理态度。”

解释

收银员扫描条码失误

昨日早上,记者来到沙湾路的这家人人乐超市,在离入口不远的日化用品区找到了王先生所购买的某品牌“活力运动洗发露750毫升+护发素250毫升”的组合装,在对应价签上也清楚地看到,该组合装的价格为64.9元。促销人员还向记者推荐,“这款洗发露单卖要72,现在搞活动,加一瓶护发素只要64块9”。在该货架最下面一层,记者看到一瓶750毫升的同品牌洗发露的单价确实为72元。

随后,记者提着这种洗发水找到了人人乐超市客服中心,对王先生的遭遇,客服主管冯霞解释说,这款组合产品中洗发露有一个条形码,而组合包装上有另一个条形码,收银员误将单瓶洗发露上的条形码刷成了组合包条形码,因此小票价格为单瓶洗发露的单价72元,而不是组合装价格64.9元。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求证

消费者表示将展开调查

超市方收银部主管高洁带着记者来到收银通道,将洗发水又刷了一遍。扫描组合装时,电脑显示价为64.9元。随后,她从组合装中拿出大瓶洗发水单独扫描,价格显示为72元。“昨天收银的是一个新手,我们还特意把她安排在了最靠边的通道,结果还是出问题了。”冯霞说。

对于多收的2.1元,冯霞一再强调是工作失误,超市两位主管也代表超市方向王先生道歉,处理意见依然是退货,并赠送一些礼品作为补偿。

王先生对此表示不能信服。“反正事实是他们多收了钱,究竟是失误还是有意欺诈,需要事实来证明。”王先生说,如果超市方不能提供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他会保留对此事进一步追究的权利。王先生说自己也将展开相应调查,“如果确实是失误,没关系,握个手,OK。”但如果是超市欺诈,那么他将诉诸法律。

三大疑问

没被发现的还有多少

A多了一样东西价钱反而更低

为何组合装的价格反而低于单件洗发水的价格,“多了一样东西,价钱反而少了?”

冯霞解释:商家为了促销,常常将几样东西放在一起做成组合装,这样看起来单件价格是少了,但整体销量增加了,利润依然可观。

B一件商品为何有两个条码

既然是礼盒装,那就只能算一件商品,为何会出现两个条码呢?

高洁解释:每件商品只有一个条形码,若是组合装,一般情况下是要将成分商品的条形码进行遮盖的,但这批货是新到的,还没来得及处理就上架了。公司只是用了一个透明袋子套在外面,并放入一张卡片来说明该商品由哪些部分组成,条形码就印在卡片上面。

C失误还是欺诈解释几句就算了?

“今天恰好被我发现了,那么以前那些没被发现的,他们岂不是全部多收了2块1?”王先生认为,单凭个案,超市方很难澄清欺诈嫌疑,“超市方能否把之前的销售记录拿出来,如果只有我这次被扫成了72块,那可能就是失误,但如果以前也有多收的,请问该怎么解释呢。”他说,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超市方应该立即自查。

对此,超市方暂无回应。

律师说法>>>

商家有义务举出更有力证据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成都公益律师邢连超认为,目前而言,超市方的嫌疑只有50%。对王先生要超市方举出更有力证据的要求,邢连超认为,这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商家的义务,“多收了钱的事实是存在的,那么,超市方只有用事实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简单的口头解释。”

邢连超建议,如果超市方不能拿出证据,王先生可向工商执法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进行调查,“毕竟有些资料,比如该款商品之前的销售记录,属于商家的商业机密,作为消费者是看不到的,但工商部门有权利查看。”邢连超还表示,如果调查证明超市方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他们面临的将不再是退货与赔偿,而是严厉的行政处罚。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温州:多家超市被市民投诉“价格欺诈”

最近,外地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价格欺诈事件”引发的余波未平,温州的部分超市春节期间也被市民投诉“价格标签”问题。为化解价格信任危机,温州各大超市加强了价格标签自查,不少超市不再使用促销价等标签,只标一个价格,避免欺诈嫌疑。但消保委有关人士还是提醒市民,在超市埋单要细对账单。

是标签问题,还是价格欺诈?

正月初三,市民邓小姐与家人一同去市区上江路易初莲花采购年货,在选购时看到超市促销台正“促销”牛师傅牛肉干,大红色促销牌标注500克牛肉干现价39.8元。邓小姐心想,促销台商品价格有优惠,牛肉干外包装精美,适合过年走亲访友时当礼品,便买了一包。

结完账,邓小姐查看小票发现,牛师傅牛肉干她掏了44.8元。“我一看贵了5元,就特意再进了超市,用手机拍了促销价格,随后找服务台咨询。服务台员工回复说39.8元是会员价,44.8元是普通顾客售价。”“促销牌明明写的是现价啊。”邓小姐说,工作人员一口咬定是“会员价”差异。同行的邓小姐家人再次返回卖场查看促销牌时,发现短短几分钟39.8元标价牌已被工作人员调换成44.8元。邓小姐随后向工商“12315”投诉。

上周六,超市方表示顾客有意见肯定是工作存在失误,应按照低价卖给消费者,同意退还邓小姐差价,并会补偿邓小姐来回路费或赠品。不过,邓小姐最终没有前去拿回5元差价,只是讨了个说法。而事情经过如此,是标签问题,还是价格欺诈,是非自有消费者评说。

价格问题,传说还有很多

正月初一那天,市民高先生到市区某超市买年货,采购了一些副食品后,还想顺道看看红酒。正巧,酒类区在做促销,超市推销员吆喝,一款300多元的长城橡木桶品牌红酒,买一送一,高先生拿了2箱。但当他结完账将年货装上出租车,坐车上掏出小票查看时,才发现打印单上红酒收费还是按2箱算的,多付了300多元,就折回去找工作人员,并愿意付的哥2倍打的费,让的哥在超市门口等。该超市查了半天,才告诉他结论:“这红酒促俏,外面收银员不清楚,所以按2箱价格收了,不好意思,钱退还给你。”高先生因急着赶去亲戚家拜年,再说门口的哥等着,也就没再和超市理论。而等他从超市出来,门口的哥却连车带年货一起没了影。好在投诉到运管处后,东西在最近几天拿回来了。但这事,“堵”了高先生很久。

温都论坛上也有网友发帖表示,被“高价低标”蒙骗过。上个月,网友“温州百晓”发帖表示在市区某便利店购买核桃,标价8元,结账刷出来却要15元多;标价8.5元的核桃,付款时变成了25元。而便利店工作人员解释说,价格牌标注的是120克价格,实际购买的是150克。

网友“大地之旅”也反映,除夕那天还在买年货,在市区某知名超市看到很多“想念你”健康缘枣标价牌上写着168元,结账时账单显示要228元。后来问工作人员,说这个是特级的,要贵一些,另有标价,跑回去一看,还真在下面找到了工作人员说的标价,只得认了,便把这个超市列入自己的消费黑名单,发誓以后不再逛。

标价问题取证难,可拍照固定证据

“在处理投诉超市标价问题时,存在取证难这一问题,前面邓小姐的做法可以借鉴。”温州价格举报中心许主任表示,春节期间接到1例超市标价问题投诉,目前正在处理。“市民遭遇此种情况,首先要固定证据,对超市标价拍照存证或是把标价牌拿走,并告知超市人员该标价牌是在超市里取的,要用于投诉。此外,要保存好购物小票或发票,及时向价格举报中心反映。价格举报中心接到反映核实后,会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政规定》等条例对商家进行处罚。”

而在12315举报中心,春节期间也接到不少市民超市价格投诉,如有市民投诉好又多标价30.9元的丝巾实付32.5元等等。

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朝霞建议,市民在超市消费时要注意核对商品价格标签和结算购物小票上的价格是否一致,尤其当超市举行促销让利活动时更要注意。如果消费者发现超市存在“高价低标”情况,可以向温州价格举报中心“12358”举报;由此引发纠纷,可向消保委投诉。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超市集体失信价格欺诈成“潜规则”

两次在同一家超市购物“上当”的经验,让退休职工杨洁(化名)长了个“心眼”。

2010年下半年,她与邻居李女士根据北京东四环美廉美超市的宣传海报,去购买了一款降价的“复底三层大蒸锅”。仔细一看,锅底只有薄薄的一层铁片,并非宣传中所述的“复底”。

2011年1月份,杨洁在这家超市购买标价为8.9元一袋的曲奇饼干,回家后发现小票上的实收价格为13.9元。整整相差5元。前去理论的杨洁得到的回答是,工作人员摆错了标签。美廉美工作人员随后赠送了小礼品和薯片了事。

杨洁的遭遇并非个案。国家发改委近日披露,经查实,一些城市的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改委表示,对于此类行为以后将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对很多消费者而言,一边离开超市一边查验小票,将是今后中国的超市门口的一道不光彩的风景线,它意味着超市这曾被消费者认为价廉物美的行业,正在集体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诚信考验。

背离创业初衷

沃尔玛、家乐福都是全球首屈一指的经营商。在全球各地,这两家企业都以折扣和低价闻名。

它们之所以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扩张,都是得益于从消费者角度考虑问题,为消费者省钱,它们从来是倡导控制降低内部运营成本来达到低价。但在中国的“价格欺诈”事件,让这两家企业蒙羞,事件似乎已经偏离了企业的创业初衷和成功之道。沃尔玛给出的解释是“工作疏忽”并道歉,家乐福表示将执行“5倍退差”政策。毫无疑问,出现问题是累积多年的“陈年旧疾”。而对于解决方案,不少消费者显然并不满意。

“貌似郑重承诺,实际忽悠。家乐福5倍赔偿差价实际上是一种文字游戏,有玩弄消费者的嫌疑。”著名打假人士王海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根据家乐福条款,首先你要到另一个商城购买到相同产品,其次你要妥善保管好,携带到家乐福。一般超市商品的差价最多也就几块钱,而北京市规定一天的误工成本是300元。此外还有交通费。相比几元钱的差价赔偿,消费者还要付出高昂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因为不可能有很多人会要求差价索赔。”

常态性“潜规则”

在一些超市的门口处,顾客也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在收银处结完账,再不像过去一样很快离开,而是逗留几分钟,仔细端详手中的小票。欺诈危机似乎平息,但诚信危机刚刚开始。

超市消费者众生相之变,从一定程度上表明,已经融入千家万户生活的超市,正集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公信力挑战。根据北京市工商局12315、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两条热线统计,春节期间投诉数量同比增长1.81倍,其中消费者申诉、投诉较多的是超市、电器专卖店以及购物中心,共69件,占投诉总量的42%。上海市工商局指出,春节长假的前三天,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和举报140件,同比增长24%,其中涉及“价格标签问题”的申(投)诉同比大幅增长了3.3倍。广州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接到各类举报和政策咨询148宗,涉嫌价格欺诈的超市问题投诉举报共24宗,受理19宗,占受理案件总量的34.54%。

“价格欺诈已经出现常态化的倾向。”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一行为让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大打折扣,甚至引发了对超市的信任危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认为,企业利用过去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胡作非为,结果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标价64.9结账变67人人乐跌进“价签门”

2月13日晚,家住金牛区沙湾路的王先生在附近人人乐超市沙湾店购买某品牌洗发水礼盒装一套,货架上价签标识为64.9元。然而,当王先生在收银台结算完毕核对收银发票时,却发现小票上该洗发水的实际收银价格变成了72元,小票下面多了一行“优惠5元”的字样,核算下来实际付款67元。

人人乐也曝“价签门”?超市客服部解释说,当晚收银人员是新手,扫错了商品条码。而对于该说法,王先生觉得完全不能接受,“究竟是失误还是涉嫌欺诈,请超市方给出一个明确说法”。

遭遇

实付款比价签贵了2.1元

从事金融工作的王先生说,自己平时对数字非常敏感,当晚,他先是拿了一瓶40多元的同品牌洗发水,后来看到旁边的促销礼盒装,觉得更划算,于是就换了一瓶。“记得非常清楚,一瓶750毫升的洗发水,外加一瓶250毫升的护发素,一共64块9。”

但是在核对小票时,王先生的小票上打出的却是72元,下面还多了一行小字,优惠5元。算下来,王先生的实际付款为67元,依然比价签上的价格多付了2.1元。

王先生立即找到超市方询问,但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并不能让他满意,“好像是因为要打烊了,就敷衍我。很随意地说了句,‘打错了’。”

人人乐超市方提出王先生可以退货,并且可以给他一些日化用品礼包作为补偿。对这个处理方式,王先生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我发现了,就给我退货,那人家那些没发现的呢?还有,拿点礼品就算是补偿吗?完全就是一个没有诚意的处理态度。”

解释

收银员扫描条码失误

昨日早上,记者来到沙湾路的这家人人乐超市,在离入口不远的日化用品区找到了王先生所购买的某品牌“活力运动洗发露750毫升+护发素250毫升”的组合装,在对应价签上也清楚地看到,该组合装的价格为64.9元。促销人员还向记者推荐,“这款洗发露单卖要72,现在搞活动,加一瓶护发素只要64块9”。在该货架最下面一层,记者看到一瓶750毫升的同品牌洗发露的单价确实为72元。

随后,记者提着这种洗发水找到了人人乐超市客服中心,对王先生的遭遇,客服主管冯霞解释说,这款组合产品中洗发露有一个条形码,而组合包装上有另一个条形码,收银员误将单瓶洗发露上的条形码刷成了组合包条形码,因此小票价格为单瓶洗发露的单价72元,而不是组合装价格64.9元。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责任编辑:zxwq)

标签阅读: 价格欺诈 江苏 过期

分享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