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11时许,厦门湖里区卫生防疫站卫生科接到江头医院通报:有十多人集中入院,症状均为拉肚子、肠胃不适等。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江头医院进行调查。原来,这十多人是湖里区某照明厂的员工,15日中午都吃了薛岭一家快餐店外送的盒饭。
防疫站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既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也没有营业执照,38名员工中有26人无法出示健康证,另有4人拿出的竟是假证…… 湖里区防疫站卫生科负责人介绍,湖里区外来务工者众多,不少企业没有自办食堂,员工多以外送盒饭对付了事,所以一到用餐时间,便有大量的“外送快餐军”穿行在大街小巷。
令人担忧的是,市民因食用不洁盒饭而肠胃不适的现象在厦门市时有发生,“罪魁祸首”就在于:有的是原料采购问题,生产者为了压缩成本,购买一些不太新鲜甚至地沟油、私宰肉之类的原料;有的是在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不达标,没有设立分装食物的专间,用刚装了生肉生菜的容器去分装熟食。
此外,部分盒饭经营企业并非使用一次性餐具,如果清洗不净,盒饭也会被污染。保温和运输过程也是极易造成污染的环节,比如,经营者承接了大量盒饭,为了中午能按时送到食用者手中,往往从上午8点就开始制作,11点进行分装和运输。这样,时间间隔太长,难免让一些致病菌“乘虚而入”。
更令人担忧的是,厦门市正规的盒饭生产企业数量较少,大量不具资质的快餐店也在分食“外送盒饭”的“一杯羹”。比如湖里区,目前仅有四五家规范的盒饭生产企业。 法规滞后导致盒饭不洁 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法规的滞后便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在《卫生许可证》中快餐店的经营许可范围是“制售快餐”,但目前无论是《食品卫生法》,还是福建省的相关法规,都没有明确“制售快餐”是否包括“外送盒饭”,导致大量的快餐店在不具备相关卫生条件的情况下,或明或暗地生产、销售盒饭,在城乡结合部还有一些无证经营的快餐店,为节省成本更是在卫生设施、人员素质上大打折扣。
其次是管理力量的薄弱。目前,市卫生监督所主要从三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审核发证,厦门市盒饭经营企业需持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二是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三是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人员有限,无法对盒饭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管理上存在“真空”;以湖里区为例,区防疫站卫生科只有4名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有计划地安排专项整治,只能是疲于应付”。
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呢?厦门市卫生监督所苏科长认为,目前涉及食品卫生的法规不少,上海很大程度上是把原来的相关法规进行了整合,使得法规更为细化,便于管理与执行。目前福建省有关部门也在酝酿盒饭管理的相关细则。
湖里区卫生防疫站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法规应对分装、运送的要求予以“量化”,如明确生产经营盒饭应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存储、冷藏、挑拣切配、烹调、清洗消毒、盒饭分装、装箱等专用功能间,运送车辆须密闭,还要定期清洗消毒等。此外,还应在盒饭上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时间、厂名、品牌等,由此给盒饭一个“合法身份”,使管理部门有据可依,生产企业能在规范的要求下合法经营。
厨房厕所一窗之隔
“后埔一条街”的道路两旁有五六家快餐店,“铁城餐厅”是其中一家规模较大的快餐店,面积约50平方米,五六个服务员忙着为顾客盛装饭菜,他们未穿工作服,更不用说戴口罩和手套了。笔者问有没有送外卖盒饭,一位服务员回答:“有,但至少要订5至10份,而且距离不能太远。”笔者借口寻找卫生间,在餐馆里四处转悠了一番,店里未悬挂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厨房与厕所仅一窗之隔。
笔者又来到一家名为“兴兴餐厅”的快餐店。该店约60平方米,空气浑浊,桌上的筷子没有包装,在桌上还留有一些饭菜的残渣,用过的盘子零乱地放在一个大盆里。外送的饭菜用泡沫餐盒分装。该餐厅同样没有悬挂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在江头商品城昏暗的过道里,笔者看到了两个快餐店,其卫生状况极为恶劣:满是油渍的碗筷堆放在过道上和厨房里。墙壁“油光满面”,白墙被熏得发黑。待售的饭菜已经发凉、发黄。附近几个手机销售店的售货员告诉记者,经常有人来送盒饭的订餐卡,虽然担心不卫生,但没有更加方便就餐的地方,只好“将就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