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过程中,通过认真细致工作,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上访,还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执法公正、维护正义”的锦旗。
事情是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是一名保健按摩师,被害人龚某患有强直性脊髓炎,2008年2月20日龚某在刘某按摩室做完按摩回到家中后,出现四肢无力、高烧、呼吸困难等症状,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龚某系颈椎骨折后,脊髓损伤,高位截瘫病情加重并致继发性感染死亡。
案发后,刘某被黄岛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后被取保候审。但刘某一直否认按摩过被害人的颈椎,称是被害人自己摔伤,自己是被冤枉的,是受办案人员迫害,并到多个部门上访,要求追究办案人责任。而被害人亲属因为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也到多个机关、部门上访,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赔偿损失。
黄岛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针对案件存在的证据问题,反复核实现场证人,复核了相关证据,并咨询了有关骨科专家,补充了新的证人证言。经审查,能够证实刘某在按摩时扳动了被害人颈椎,排除了被害人自己摔伤的可能,相关专家也证实按摩是导致龚某病发的直接诱因,而刘某反映的受迫害一事,经调查,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所以黄岛区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并在庭审过程中,对本案的发案经过、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详细说明。
庭审后,黄岛区检察院与法院办案人员一方面做通被告人的工作,公开本案的事实证据,使其认识到积极认罪赔偿是得到从轻处理的唯一途径。另一方面,做好被害人亲属的安抚工作,使其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公正处理此案,并让其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提出适当赔偿数额。最终,被告人刘某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十万元,被害人家属向法院提出了不追究刘某责任的请求,双方达成了和解。随后,黄岛区检察院列席了法院的审判委员会,阐明了对本案的定罪意见,提出了对刘某从轻并可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决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判决后,刘某和被害人亲属均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被害人的妻子领着自己年迈的婆婆和年幼的儿子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并表示感谢司法机关的公正执法,自己会赡养婆婆安度晚年,把儿子抚养成人,回报社会,该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久久健康网温馨提示:看来本文中的按摩致死只是一件有预谋的谋杀案,跟按摩本身没什么关系,大家可以在医生正确指导下,按照自己的体质,科学按摩保健康。
(实习编辑: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