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21日专门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海市将建立基本药物专家库,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
上海市基本药物专家库将主要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
基本药物专家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医疗机构药学专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价格管理专家熟悉相关专业医药政策和工作方法。专家不属于政府公务员序列。
根据安排,上海市每家基层医疗机构可上报5名专家,其中医学专家3人(包括中医专家1人),药学专家2人(包括中药专家1人)。每家二、三级医院可上报4名专家,其中医学专家2人(包括中医专家1人),药学专家2人(包括中药专家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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