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妻子发生口角后,北京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的职员李景志先给妻子服下安眠药,然后趁其熟睡后将大剂量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进对方的体内,致妻子死亡。记者昨天获悉,李景志被控故意杀人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罪已被检方公诉至北京市二中院,法院将审理此案。
52岁的李景志是本市怀柔区人,案发前是北京中科昊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职员,大学文化。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5月26日,李景志在其住处,因琐事与其妻子孟某发生口角,后李景志于次日凌晨2时许,在给孟某服用安眠药物后,趁其熟睡之际,向孟某右小腿注射大剂量盐酸肾上腺素,致孟某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后公安机关还在其家中卧室衣柜内起获一支猎枪、45发猎枪弹。
公诉机关认为,李景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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