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应列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
——访联合国儿基会儿童保护事务负责人比斯尔
新华网联合国11月18日电(记者倪红梅斯蒂芬妮·帕克)“保护儿童就是保护他们免受暴力、虐待、剥削和忽视。什么时候这些事不再发生在孩子们身上,才能说他们的权利得到了保障,”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保护事务负责人苏珊·比斯尔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保护儿童应列入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议程。
11月20日是联合国设立的“国际儿童日”。这一天,也是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公约》的纪念日。
比斯尔在纽约联合国儿基会总部对记者说,十几年来,2000年确立的千年发展目标的许多具体目标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在保护儿童方面“并没有取得这么大的进展”。她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儿童保护并没有提到议程上,没有设定明确的具体目标。
2015年底将是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期限。现阶段,联合国正与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在千年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推出宏伟的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议程。
“我们迫切希望在制定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议程时能够明确提出儿童保护。”她说,做到这一点需要伙伴关系,需要从基层开始的积极参与,从家庭、社区到当地机构、地方政府,从各国政府到儿基会和其他国际组织。
比斯尔说,确立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议程时将更侧重国家行动及动员国家资源。国家层面及更基层的行动对实现这些目标至关重要。“我们需要一个联系更紧密的平台,也需要一个有政治约束力的议程”。
《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5年来,儿童保护有了一定进展,但童工、童婚、武装冲突、针对儿童的暴力等危害儿童身心的情况仍大量存在。例如,在童工现象方面,虽然2012年全球5岁至17岁从事可能危害其身心、影响其教育的劳作人数比2000年减少了近三分之一,但据儿基会估计,目前全球仍有近1.5亿名5岁至14岁的儿童是童工,约占该年龄段总人数的15%。
谈到儿童生活中的暴力,比斯尔说,暴力问题并非儿童保护的全部工作,但这是一个引起共鸣的问题。不论国家的穷富和地理位置,儿童的日常生活中都存在某种形式的暴力,可能在学校、在网络上,也可能在家中、在体育场上。
今年9月,儿基会曾发布《就藏在眼前:对暴力侵害儿童的数据分析》报告,指出58个国家中约17%的儿童受到严重体罚。全球30%的成人认为教养孩子必须体罚。报告指出,受侵害儿童未来更可能失业、陷入贫困、对他人施加暴力等。
比斯尔曾在儿基会工作多年。2009年,她被任命为儿基会儿童保护事务负责人。目前,儿基会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开展儿童保护工作。
“孩子们需要的,是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潜伏着危险。他们不用为了上学、上网、回家而害怕,能够安全地生活、成长、玩耍、追求……”她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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