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于近日对段某下达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的判决。
据介绍,林州市城郊乡一老妇李某因身体不适,多次到医院检查后仍未找出病因。后经其邻村好友段某告知,鹤壁市淇县有一名“刘大仙”,专治各类疑难杂症。2014年10月25日,段某专程赶到淇县将“刘大仙”请至林州市李某家中为其治病。
在李某家,刘“大仙”当场表示李某身上有“邪气”,并对李某的身体一番拍打、跪压进行“救治”.现场目睹了“大仙”治病的全过程后,段某暗于心。
2014年10月27日起,自认为掌握“仙术”的段某开始为李某“发功”治病。在对李某的身体多部位一通胡拍乱打后,段某用膝盖跪压李某的前胸和后背。到了10月29日下午16时许,段某再次用膝盖对李某的前胸和后背跪压时,导致李某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系胸腹部受钝性外力多次作用造成多处肋骨骨折、肝脏破裂致大失血死亡。
据了解,事发后,李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家人也与李某的亲属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后被害人亲属也对段某予以了谅解。
林州市法院对此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利用迷信给人治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鉴于案发后段某能够自首,并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取得谅解,遂依法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程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