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指出,涉事药品为: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气血双补丸”,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冠脉通片”,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两仪膏”,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心宁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祺新丹)”,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理气舒心片”,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复方扶芳藤合剂”.这6起药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对上述6起药品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这6起药品违法广告移送有关部门查处。食药监总局要求,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将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程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