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意识中,法官一直都是一个颇为威严、高高在上的形象,但是生活中也许并不是这样的,就像武汉法官李志强一样,他们也会心系民情,长年扎根基层,成为人们的好伙伴。
网报:3月3日上午,武汉蔡甸区人民法院优秀的共产党员、四级高级法官李志强同志在精准扶贫任务之中,因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及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56岁。
李志强同志生于1960年9月20日,河南西平县人。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区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1990年12月调乡镇工作,先后任奓山街组织委员、副镇长;原柏林乡党委副书记等职,1997年12月经组织批准回法院工作任副处级干部、四级高级法官。该同志因业绩突出,曾多次获得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立功嘉奖。
李志强同志作为蔡甸区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长年扎根基层,工作在司法一线,他不顾积劳成疾的身躯,忘我工作,乐于奉献,兢兢业业、殚精竭虑。自2015年11月始,李志强受区法院党组委派,担任区法院驻张湾街同心垸村精准扶贫工作队队长。他每周都要亲自下乡,进村入户,深入了解扶贫对象的家庭情况,详细掌握其脱贫动态,针对不同的家庭情况制定不同的帮扶措施,帮助解决脱贫致富过程中村民们遇到的所有大大小小的问题。在李志强同志的全力帮扶下,同心垸村2015年已脱贫4户12人,2016年已脱贫3户10人,2017年预脱贫13户34人。
3月3日上午,李志强同志参加同心垸村支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后,在前往贫困户家中走访的途中,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及脑溢血,生命永远定格在56岁。
李志强同志的逝世无论对于司法界还是对于武汉蔡甸区来说都是一个损失,作为一名好法官,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李志强同志都在用行动展示着自己兢兢业业、殚精竭虑的优良品质,这样的好法官理应被人们所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