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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众怒的“辱母杀人案”

发布时间: 2017-03-26 19:16:06      来源:久久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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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道,近日,在山东省有一起辱母杀人案,这让人们都“炸了锅”。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24日,《南方周末》报道的一件辱母杀人案内容是这样的: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

根据报道,近日,在山东省有一起辱母杀人案,这让人们都“炸了锅”。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24日,《南方周末》报道的一件辱母杀人案内容是这样的: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

        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这则报道一出,迅速点燃了人们的怒火?网民@大小小大说,什么叫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什么叫不能正确处理冲突?为什么对于欢判处无期徒刑?那以后当有人威胁、侮辱家人,警察又不介入的时候,让我们怎么办?

  也许,这条留言引发了共鸣,该留言点赞数已升至1万。

  那么这起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苏银霞,是山东冠县经济开发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创办人,因公司资金困难,2014年7月,苏银霞向吴学占借款前后累计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此后陆续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大约17万余款实在没有资金归还。

  杜志浩,是其他10名催债人的领头者(目前尚没有确切消息表示他与吴学占的关系,部分陆媒称杜受雇于吴)。杜志浩在讨债过程中,除了辱骂,还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脸上。他还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把自己的生殖器往苏银霞脸上蹭……苏银霞的部分工人看到了这一幕,选择报警,警察来到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随即离开。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下。暴力上演,一死三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舆论的哗然,主要集中在判决与警察是否无作为上?

  从公开报道中不难看出,于欢杀死凶手,是在警察来了之后,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

  从公布的监控摄像来看,监控显示,2016年4月14日22时13分,一辆警车抵达非法拘禁现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民警下车进入办公楼。

  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4分钟后,部分人员送民警走出办公楼,有人回去。

  看到三名民警要走,于欢的姑姑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她回忆说,“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我站在车前说,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

  对此,警方给的说法是,他们是询问情况后到院内进一步了解情况。(但未解释,为何屋里关着人,他们要先到院里了解情况)而引发公众不满的,也是警察的行为。为什么不管?

  对此,北京时间3月26日下午1时左右,官方微博@山东公安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对媒体报道的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而3月26日上午11时,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最高检消息通告指出,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而另一个争议点,就是判决。

  不少人看完新闻后的第一反应,也是“只能去杀人”。相比这种无奈的表达,一名网民在读完新闻后,写下了这样的文章——《当他的鸡鸡蹭到你母亲脸上时,你会不会怒起杀凶?》。

  法院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但这种说法显然不能让大家信服。

  “虽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说这些话不合适,但是我还是想说:暗中被刺死的杜某死有余辜,他已经丧失了起码的人性,说于欢为民除害也不为过!法官在判案时,除了坚持法律之外,也应当注意防止判决与大多数人心中的底线正义相违背。本案中的母子实在令人同情,法律不应如此冰冷!”写下这话的,是某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他的观点,代表了网上的众多舆论。

  而人民日报对本案的评论是,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此案在半年过后掀起舆论波澜,正是因为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的伦理诉求和情感诉求。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而且对于这些问题,于欢已经提起了上诉,今天上午10点的时候。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发布于欢案情况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4日已受理此案。

 

  

标签阅读: 辱母杀人案 抽耳光 鞋子捂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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