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新网4月22日的报道,在青海省的食品药品监督当中,检查出2017年第3号食品不合格的通告,而且该局近期在青海省范围内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等13类食品235批次的样品,其中包括北京华联、西宁王府井、青海新华百货所售沙糖桔、乌鸡、花椒粉调料等9批次产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该9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成汇元生产的沙糖橘,丙溴磷检出值超标;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大通店销售的标称西宁方园居调味食品厂生产的花椒粉调味料,铅检出值超标;西宁市城北区梁子新活鱼批发行销售的中华鲟,恩诺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检出值超标;西宁市城北区东青鲜鸡蛋经销部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不得检出物质;乐都新华通生活超市销售的荞麦面,赭曲霉毒素A检出值超标;青海宁食连锁乐都区志宇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南朔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富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超标;林彩春销售的梭边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检出值超标;西宁王府井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茬平县诚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检出值超标;李闯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酸奶吧黄桃青稞酸奶,乳酸菌数检出值不达标。
通告称,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根据通告表示,这些也都涉及到外省(市、自治区)的,而且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按照相关的一些规定,将这些不合格的产品情况第一时间的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