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老话叫“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其实也不假,因为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案例。泰州靖江85后夫妻张伟与李梅于2009年结婚,2013年丈夫患重病花光积蓄。
今年2月,妻子以丈夫给不了自己幸福生活,不想被耽误为由起诉离婚。日前,靖江法院孤山法庭作出判决,对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两人婚后不久就有了个女儿,家庭增添不少欢乐,从事数控机床操作的张伟更加拼命工作。2013年,他身体不适,医生确诊是帕金森综合征,2014年病情加重卧床不起,治病花去几十万元,家里债台高筑。
“我患病后,李梅对我日渐冷漠,2015年3月起,干脆搬出去住了。”法庭上,张伟说,自己由父母照顾,生活费和大部分医疗费都由父母筹钱。
“我们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感情一般,且经历这么多波折,均已疲惫不堪,我不想耽误自己,他给不了我幸福的生活。”李梅在法庭上说,请求女儿随她共同生活。
张伟认为,妻子要离婚就因为他得了重病。夫妻关系还没破裂,生病的他需要李梅精神上的慰藉、物质上的帮助、生活上的照顾,且女儿年幼,也需要完整的家庭,他不愿离婚。
法官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当一方有困难时,另一方应给予关爱和呵护。张伟、李梅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女,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男方有维持家庭和睦的强烈愿望,双方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男方患病加重家庭生活负担,女方因此提出离婚,有悖伦理道德。面对困境,夫妻不应相互埋怨,而应互相谅解,共同珍惜,齐心协力解决困难。法院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