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的集团资金被骗案闹得沸沸扬扬,真实情况也是众说纷纭,但是具体是怎么回事,迄今才逐渐浮上水面。去年3月,一场精心安排的骗局,骗取了美的集团10亿元资金。今年6月29日,美的集团通过微信公众号正式回应“遭遇10亿元理财骗局”的传闻称,公司下属合肥美的冰箱公司(合肥美的)在2016年3月购买10亿元理财信托产品,2016年5月通过内控日常核查发现存在诈骗风险并第一时间报案。
假行长”“假担保函”、“假公章”……美的曝出的10亿元“假理财”事件再次令市场吃惊。在事件背后,美的方面理财业务的经办人员金融素养、银行内部管理都成为市场质疑的焦点。此次美的被骗10亿谁要担责?此事又暴露出何种行业弊端?
“配合你演出的我非常配合”
6月29日,美的集团在其公众号上发布声明称,公司下属合肥美的冰箱公司(下称“合肥美的”)2016年3月购买10亿元理财信托产品,2016年5月通过内控日常核查发现存在诈骗风险并第一时间报案。
据了解,这10亿元理财信托产品其中有7亿元的涉案银行为“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另有3亿元的涉案银行为“重庆银行贵阳分行”。
而这场假行长在真银行包公室内盖章的“年度诈骗大戏”背后,为何美的方当事人会有“该配合你演出的我非常配合”的情况呢?
据了解,这场骗案的两名焦点人物,据称是大学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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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6年3月初,美的集团金融中心安徽分部负责人李某向其大学同学聂某介绍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具体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银行的兜底;3月中旬,聂某根据要求向李某推荐了上海中信建投证券投资经理王某手头的一个7亿元成都理财项目,而该项目有农业银行的担保。
而这场在成都的“真银行、假行长”的戏码也就这样正式开锣了。
据悉,在“客户经理”陈某带着美的一行4人结束了近一小时的会面的过程中,美的李某、“黄行长”以及“客户经理”陈某聊的大多是与项目无关的内容,而是与各自的工作领域相关。即使是回答一小时会谈中最认真工作的美的朱某提问时,“黄行长”和“客户经理”陈某都未露出一丝破绽。谈话间,“客户经理”陈某还从办公室一侧的文件柜子里拿出塑料档案盒,给美的李某和朱某查看。
直到放款后两个月,2016年6月,美的方面再次前往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进行投后核查,才发现这个7亿元项目中最核心的《承诺函》上的印章是伪造的,盖章的“黄行长”为假冒,负责接待的“客户经理”陈某也是假冒。
后来,在监控视频中呈现的实施中发现,其实,除了假冒的“黄行长”和“客户经理”陈某两名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另外还有一名嫌疑人一直在农行武侯支行办公区与路姓副行长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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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为这10亿“买单”?
那么美的10亿骗案背后,除了骗子以外,谁要应负责呢?
虽说骗子的骗术堪称完美,但一家城商行相关人士表示,发生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美的安徽金融分部负责人是个门外汉,另一种则是其在交易中有受贿行为,而他判断这两条在此次事件中都存在。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苏宁金融特约研究员李虹含也表示,银行一般在资管计划里面充当的是优先级角色。所谓优先级,就是不承担兜底责任,目前市面上的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无论资管计划还是并购基金承担的都是优先级角色,这是常识性的问题。美的集团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存在购买人对于理财产品业务不熟悉、金融知识缺乏的问题。
从银行角度来看,虽然遇到了“李鬼”员工,并被假冒了公章,但签订承诺书的行为确实是在银行营业场所发生,而且是比较高级又私密的副行长办公室,所以对于如何界定银行的责任也成为一大关注点。对此,李虹含认为,银行担责的关键点在于签署协议的人员是否属于银行在职员工,如果属于银行的在职人员,银行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并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不是银行在职员工,但签署地点在银行,银行也要承担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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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美的经办人已被开除,陈某、王某、唐某3个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均已被逮捕,农行出借办公室的那位副行长则已被取保候审。而资金流向的三个实际用资方,有多人在逃。
“萝卜章”问题可能暂时没法杜绝
事实上,反思整个事件。去年以来,“萝卜章”事件不断,银行、信托、券商等机构接连爆雷。而监管层也在不断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管理。但为何类似事件屡禁不止?
李虹含指出,银行网点众多,公众对于银行的信任度也相对较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萝卜章”问题可能暂时是没有办法杜绝的。尽管现在银行用章、盖章都需要经过层层流程审批。但是如果客户的防范意识、风险意识不强,金融专业素养不是特别高,很容易出现被“萝卜章”欺骗的情况。特别是当有理财客户被拉到了银行的某个办公室里,办公室看起来非常正规,但其实办公人员都是一些离职或者是曾经在银行工作出现问题的人员,客户出于对银行办公网点的信任,从而购买了理财产品,很容易出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