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孕妇更应该有同理心,如果不小心将儿童撞倒,应该及时处理,而不是进行二次碾压,一错再错。7月23日,披着红色雨衣的女子在雨中驾驶无号牌摩托经过一处巷道时,路边突然跑出一名儿童,该女子撞倒跑到路中间的儿童后,稍作停顿,从该儿童的身上碾过,摩托车明显有颠簸迹象。儿童的母亲赶过来将孩子抱起时,驾驶摩托车的女子头也不回,加速逃离现场。
揭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7月23日13时许,许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乔南村“兴群楼”附近村道,与行人刘某(3岁)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刘某经送医院初步检查为轻微伤,目前尚在留医观察中。事故发生后,交警支队市区二大队迅速组织调查取证,追踪肇事逃逸人员。7月24日13时许,许某(已有身孕25周)到交警市区二大队投案自首并接受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25日,揭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受伤儿童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肇事者许某是名孕妇,投案自首后正在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