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一个既敏感而又现实的话题,当男人出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女人发现的时候应该怎么做呢?2016年5月,瑞安市妇联虞爱萍工作室接待了李某,她哭诉她的丈夫对婚姻不忠,与婚外异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除了平时借口出差外已外还连续两年不着家;婚生子小强现年5岁,向丈夫陈某讨儿子3800元幼儿园费用,陈某不愿意支付还将其一顿毒打。
李某诉称:2010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陈某,同年1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几个月后,李某邮箱突然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婚纱照,她身边站着的竟然是李某的丈夫陈某。这个女人还留言:真正的幸福不是一纸结婚证。李某当即质问丈夫这是怎么回事,陈某说,这个女人叫姚某,是自己北京出差在按摩店里认识的,和她只是露水情缘早无瓜葛了,自己真正爱的只有李某。李某完全相信陈某的甜言蜜语,对其借口出差北京办事小住深信不疑。2012年1月生下了儿子小强。
2015年7月一天,李某突然发现陈某父亲的手机里竟然出现了姚某发来的两个小孩的照片。李某追问孩子身份,陈某父亲却遮遮掩掩、吞吞吐吐。李某开始留心观察,却发现陈父几次背着她打电话,断断续续地听到他劝告陈某不要再与姚某纠缠不清。李某这才知道原来陈某一直与姚某保持着密切关系。李某随即给陈某打电话问个究竟,陈某却咬定根本没这回事。随后,陈某便更换了手机号码,再也联系不上。
决心离婚,财产竟只余12400元
赶赴上海,挖出股票现金233万
走投无路的李某下定决心离婚,多方打听最终选择向瑞安市妇联虞爱萍工作室寻求法律帮助。
虞律师听了李某的倾诉后询问了夫妻财产状况,据李某述说,陈某名下银行卡内至少应有200多万存款。虞律师凭借多年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经验,确定初步维权策略:
1、为防止财产转移,尽快起草离婚诉状;
2、根据李某提供的银行卡号,及时申请查询及诉讼保全。
谁料,查询结果让李某大吃一惊,陈某名下的几张银行卡存款总额竟只有12400元。望着忧心忡忡的李某,虞律师提醒李某仔细回想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无投资房产或股票之类的大额交易。
李某表示,陈某有购买股票的习惯,但自己根本不知道陈某购买股票的具体账号。
对此,虞律师立即向法庭申请调查令,并派杨律师即刻赶赴上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调取陈某自开户以来持股情况及所有股票交易明细,在调取的流水单中杨律师敏锐地发现了隐藏在其中的陈某现金账号,并再次据此向法院申请调取资金账户具体往来明细,最终锁定了陈某名下的一支鲁丰股票:最新市值233.63万。
处理过程与结果
申请法院发函湖北
对方子女户籍登记父亲就是自己丈夫
针对陈某父亲手机上出现小叮、小咚的照片,她怀疑这对子女就是陈某与姚某的私生子,但是陈某及其家人却从未承认过。据李某了解,姚某户籍为湖北某县人。
对此,虞律师与杨律师商议,决定立即申请法院发函湖北公安部门,要求查明小叮、小咚、姚某与陈某之间的关系,以及小叮、小咚在户口登记时所提供的出生证上所记载的出生医院及父亲信息。十二天后,湖北当地派出所的回函证明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小叮、小咚出生证明登记的父亲均为陈某,其出生医院均为北京市某医院。
全面取证重婚罪
千里赴京,京浙妇联联动
虞律师指出,凭借目前收集的证据,李某能获得多少过错赔偿不容乐观。对此,虞律师和杨律师连夜商讨制定了详实周密的调查取证方案。
本案也引起了京浙两地妇联的高度关注。第二天,杨律师便带着李某赴北京。到达北京后,杨律师即刻到北京市大兴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在调取的材料中,杨律师发现自2012年6月起,姚某登记的暂住证地址就是陈某名下的北京房产某嘉园。陈某亦于2013年11月在此办理了暂住。虽然该房产由陈某购于2004年,为其婚前财产,李某无法分割,但陈某“京”屋藏娇且与姚某一起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证据已确凿。
接着,杨律师又调取了陈某与姚某公然以夫妻身份进行孕期、产期及相应的登记资料,以及陈某、姚某共同生活居住的维修记录单,进一步固定了陈某、姚某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证据。
庭上陈某嚣张推诿、百般抵赖
但事实铁证如山
2016年7月18日,李某诉陈某离婚案开庭。庭上,面对强大而完整的证据链,陈某竟然气焰嚣张,百般抵赖,甚至说姚某只是普通朋友,还否认小叮、小咚为其与姚某所生。对此,虞律师质问陈某为何小叮、小咚姓陈且与姚某同住在陈某名下的房产内,陈某居然荒谬地回应称这一切毫不知情。
当虞律师进一步质问陈某,为何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款项持续打入姚某及小叮账号共计98万余元时,陈某不吭声了。虞律师再进一步展示北京调取到的所有证据,控诉陈某涉嫌重婚罪时,陈某傻眼了,但又仍然心怀侥幸、百般推诿。
当虞律师提出要求分割锁定的股票的市值时,陈某心慌了,但是面对虞律师提出因陈某过错要求赔偿以弥补妻子李某饱受摧残的心灵时,陈某强硬地拒绝了。对此,虞律师尖锐地指出陈某与姚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法庭上陈某态度恶劣、毫无悔罪的表现,再次激怒了李某,李某强烈建议法庭司法移送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调解
成功为女方争得财产权益1000余万
十个月后,陈某重婚罪案经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移送到了法院等候审判。
这期间,虞律师与杨律师仍耐心地多次做陈某及家属的工作。最终,陈某主动并积极地与李某达成了离婚案件的民事调解:
1、李某与陈某自愿离婚。
2、婚生子小强由李某抚养至18周岁,陈某支付抚养费300万。
3、陈某给予李某夫妻共同财产等对价现金300万。
4、陈某因重婚给予李某损害赔偿200万。
此外,陈某母亲亦将名下房产赠与过户给了小强,价值200余万。至此,本案成功落下帷幕,虞律师与杨律师全面维护弱者女方权益,成功为李某争得财产权益共计1000余万。
(省妇联主席王文娟批示:瑞安市妇联“虞爱萍工作室”千方百计、不辞辛苦,几次不远千里几地奔波,为妇女儿童争取合法权益,精神可嘉,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
本案点评
本案是一起成功的维权案例。从律师介入,初步调查只有12400元夫妻共同财产,到一波三折、千里取证,挖出财产、控诉重婚罪,最终为女方成功争得权益共计1000万。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
案件启示
在当下道德滑坡、情人小三风气见长的时期,如何尽最大力度维护女方合法权益,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面对的问题。本案中,陈某不仅“京”屋藏娇,还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生儿育女,严重侵害了一夫一妻制及与李某合法的婚姻关系。李某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陈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某也获得了巨额赔偿。
本案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应对,对身为弱者的女方合法权益的全面维护,对社会道德感情秩序的正确构建,对一夫一妻制及合法婚姻关系的信仰敬畏,都有极强、极深刻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