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一直是”诈骗的重灾区“由天大学生一方面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另一方面心思又比较单纯,特别容易被骗子盯上,近日,公安部门组织警力在郑州中大肝病医院附近进行了,大学生防骗攻略宣讲活动,提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在这里小编进行汇总,仅供参考。
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
假冒身份,流窜作案——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暴露马脚,通常采用游击方式流窜作案,财物到手后即逃离。还有人以骗到的钱财、名片、身份证、信誉等为资本,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真实身份,虚假合同——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几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
借贷为名,骗钱为实——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教师、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师生上当受骗,或者利用网上购物的方式达成“不见面也行骗”的诈骗效果。
要有反诈骗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反应。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择业和出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不要感情用事。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讲“感情、哥们儿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遭受不幸的“落难者”、新认识的“朋友”、“老乡”),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
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础之上,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要学会了解、理解和谅解;二是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而不能“一是朋友,都是朋友”。对于“初相识的朋友”,不要轻易“掏心窝子”,更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对于那些“来如风雨,去如微尘”的陌生客,不能轻信其言辞,尽快查实其真实身份,对未经查实或查实不明的则不能为他们提供单独行动的时间和空间,以避免给犯罪分子创造作案条件。
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尽可能克服自我贪小便宜和对突然到来的“好处”的过多的追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校园管理,减少一些心图不轨的外来人员进人宿舍,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也有利于减少接触到骗子,减少受骗的可能性。
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搏得信任,二、骗取对方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
听完公安部门的宣讲我们总结出来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一些不良心理,对于问题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做到不上当受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