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医药,对于我们大家的日常生活都是很有影响的。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因涉嫌购进使用假药,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没收并处罚款692.5元,此事引起网友持续关注。
很多网友表示不解,为什么罚款仅有六百多块钱?怎么没有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相关药品供应单位有没有逐一排查?事情脉络为大家梳理一下:青岛食药监在随机抽样检查中发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购入的中药片(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两项性状指标不合格被判定为假药,此中药饮片虽然药效不达标,但对人体无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次处罚对该医院按照基准中线进行处罚,药品所得167.5元没收,罚款525元,合计罚没款692.5元。日前,该医院已经全数缴纳了罚款。
对于出现药效不达标的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和其他相关药品的排查权限属当地药管局,即亳州市食药监和安徽省食药监。目前没有安徽药监局相关处罚信息和其他药品反馈的信息。说起橘红大家可能感觉很陌生,但是一说到橘子皮大家肯定就熟悉不过了,《本草纲目》中记载:“橘皮‘和中理胃药则留白,下气消痰药则去白’”就是说把橘子采摘剥取果皮、去掉白色的丝状物,晒干就是橘红了,具有理气宽中、燥湿化痰的功效。
最近医疗相关事件频出,对于涉及到食品药品的案件大众会比较敏感,毕竟医疗食品一旦出现疏漏就是直接关乎民生健康的大问题。也正是我们大众有着这样的“敏感神经”,才能为我们构建更加健全的监管体系机制保驾护航。从目前事件进展状况来看,青岛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做法严谨严明、符合相关规定。在履行好监管职责基础上还能反馈澄清广大民众质疑,为青岛食药监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