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喜欢吃陈醋的。不知道,为了在国庆长假期间赚个钵满盆盈,平遥古城的醋商们,暗地里磨刀和偷笑了多长时间。
国庆节刚过,一则“山西平遥生产假陈醋、2元醋贴标卖百元”的新闻报道引发关注。
据媒体调查,在平遥古城,廉价的贴牌醋、勾兑醋在很多醋店都有销售,有的稍作包装,就变成售价上百元的“老陈醋”,有醋商坦言“专坑外地人”,当地居民买醋都避开古城醋店。
小小一瓶醋,几乎成了当地旅游的一个产业,令人瞠目结舌。
据报道,“造假的醋缸内,甚至还漂浮着死苍蝇”。不是说,要全力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嘛。这种无畏行为,可谓明目张胆地顶风而上,大胆妄为地倒行逆施。
英雄了得。
但一味指责当地醋商们,稍显不公道。
山西老陈醋,久负盛名。何时开始造假,无从考究。不过,目力所及,应该不是第一个“敢于吃螃蟹”者。
最接近真相的揣测,应该是平遥古城吃了谁的醋。
好像是从人民群众开始热衷旅游的那时起,这种拿著名产品、旅游工艺品做文章,以“奇货可居”方式坑骗消费者之事,就开始在不少地方粉墨登场。
继而,开始滋长、蔓延、传染。
宁静、平和、端庄、厚重的平遥古城,或许就是在某一刻,忽然醋意大发,就此推到贞节牌坊——
“你们做的!难道我们做不得?!”
“绝对不能端着金饭碗要饭!”
人民群众喜欢吃山西老陈醋,平遥古城却喜欢吃别人兴风作浪的醋。
于是,一个醋意,差点成就了一个产业。
但却不知,这个醋意,暴露出多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国庆长假期间,当地监管部门对这种乱象的不闻不问,装聋作哑,甚至默许纵容。
醋商一句“专坑外地人”,就是监管处于疲软状态下的一种叫嚣。
将蜂拥而至的旅游视为摇钱树,群起仿效,大敛不义之财,不仅戕害平遥古城作为著名景区的旅游形象,对久负盛名的山西陈醋老字号品牌而言,也会无可避免地遭到污名化。
其次,一个简单的道理是:著名特产和旅游商品,是一个地方形成独特文化的重要构件,也是一个地方宣传知名度、提升美誉度的重要载体。
尤其是,在许多地方越来越重视发展旅游事业的今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净化市场秩序,善待和珍视自己的老字号特产和品牌,应是地方政府念兹在兹的事情。
但平遥古城陈醋造假,却成了当地人心知肚明的潜规则,这对保护地域文化有百害而无一利,也说明当地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上有多么放任自流,在地方文化保护上是何等短视。
守着老祖宗留下来的这碗好醋,非要彻底破坏而后快?
平遥古城是重量级旅游胜地的带头大哥,这种醋意,未免太大意了。
从量变到质变,这种效应有个形象的比喻,叫做“温水煮蛙”。对此,不惜拿著名产品造假牟利的平遥古城等地方,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