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出现在学生的试卷上,4月9日,网上传出上海市杨浦区初三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卷中,综合运用版块出现了几乎整整一页“饿了么”相关题目。试卷被发布至网络后,引发广泛讨论。饿了么方面回应称,没有和教育部门和出题专家有过任何形式的接触。
前不久,河南洛阳市涧西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五年级语文期末考试卷第一大题的4道题目均与华为手机有关,网友质疑这是给华为手机变相做广告。命题老师回应称,试题素材选自央视的公益广告,不存在与华为公司有商业合作的情况。
如今,杨浦区这份语文试卷中是不是植入广告,教育主管部门也介入了调查。上海杨浦区教育局发布的情况通报称,经核查,未发现该命题团队成员和饿了么订餐平台有商业往来,或参与相关商业活动、收受广告费用的情况。
实际上,按照常理推断,人为植入广告的可能性并不大。《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最高一百万元罚款,还可能吊销营业执照。以往,个别在学校违规打广告的大都是一些小企业,对于华为、饿了么等大品牌来说,在试卷植入广告的违法成本远远大于广告效果,相信企业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退一步讲,即使企业愿意,教育部门也未必敢接。近年来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杨浦区教育部门和出题老师不太可能冒着被处分问责的风险顶风违纪。因此,这起事件大概率是一起过失事件。命题人单纯从考查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角度进行命题,并没有意识到客观上已经构成了广告行为。
前述华为广告事件出现后,负责命题的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教研室高老师曾解释说,自己是无意间看到华为的公益广告,“这个视频素材特别清晰,也能网上下载,它的语言很少,画面很多,这会让学生的视听感受比较好。”应该说,这样的命题思路本身也合情合理。如今,在杨浦区这起事件中,命题者的想法或许在于通过学生概括“饿了么”的企业精神,分析“饿了么”logo设计者的意图,考查学生的归纳总结和分析论证能力。
去年10月,教育部下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校园日常监管,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今年2月,教育部通报三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再次强调提高思想认识,树起风险防范屏障。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人为的商业广告行为容易识别和防范,无心之失造成的“被广告”往往防不胜防。这两起广告事件都发生在语文考试中,这并非巧合。一方面,语文试卷引用的材料大都取之于媒体报道和公开文章,难免涉及一些企业的品牌名称,导致广告嫌疑;另一方面,命题者有自身的思维局限性,在专注于材料考查价值的同时,容易忽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对此,除了要求命题人多长点心,自觉规避有广告嫌疑的内容,更需要建立预警机制,提前发现问题,从源头杜绝广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审查委员会,对于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试卷、练习题等进行审读把关。正所谓兼听则明,广泛听取意见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命题过失,消除广告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