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看病买药可以报销一部分钱,但是很多药品的价格是很昂贵的,这在无形中还是没有减少买药的负担。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顺利结束!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完整版的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新增70个医保报销药品,另外有27个药品“续约”。而此次医药价格平均降幅60.7% ,这又一次为患者节省了大笔药费。这97个药品将全部纳入医保目录乙类药品范围。新版目录将于1月1日正式实施。
医药价格平均降幅60.7%
在此次谈判中,新增的70个药品,价格平均下降60.7%;续约的27个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6.4%。使得患者个人负担减少80%以上,个别药品负担下降95%以上。
其中,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另外,这些进口药品,基本都是全球最低价,成为患者的福音。
药品谈判目录增至10大领域
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
从重点领域看,5个基本药物全部谈判成功,22个抗癌药、7个罕见病用药、14个慢性病(含糖尿病、乙肝、风湿性关节炎等)用药、4个儿童用药均谈判成功。
进入谈判环节的基本药物全部谈判成功,倍受关注的PD-1类肿瘤免疫治疗药、能治愈丙肝的口服药等首次进入目录,肺癌、直肠癌、乳腺癌等有了更多靶向和化疗药选择,波生坦、麦格司他等药品的谈判成功,使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匹克病等罕见病患者摆脱目录内无药可治的困境,糖尿病、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耐多药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炎等患者有了更多优质新药可供选择。
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是药品企业与国家医保局共同约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是基金支付和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总和,各统筹地区以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为基准支付药品费用。
本次谈判确定的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为两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两年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协议有效期内谈判药品企业向全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供应该药品的价格不超过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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