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期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题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文章。
文章强调,在继续加大力度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严肃查处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各类学校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和集体以及职工权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和收受财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买官卖官和拉票贿选、作风粗暴和奢侈浪费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中央纪委提出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可以说是当前反腐倡廉实践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强烈的民生意识,是党和政府“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注群众疾苦”的具体行动。从今天开始,《法制日报》视点版推出“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系列报道,报道各级政府部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的举措,探讨从源头上铲除基层腐败现象的对策,以为各地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
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之医疗腐败
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意味着王海林的10年铁窗生涯将正式“拉开帷幕”。
从2008年到2011年的每个月,时任江苏省海安县人民医院网络管理中心主任的王海林只要滑动几下鼠标,简简单单地统计一下医院药品销售的使用信息(俗称“统方”),便能轻轻松松地从不同的药商处入账数万元,以至于在不到4年的时间积累财富超百万。
又是一起因“药”而起的腐败案件。
已身在囹圄之中的王海林也许不知道,就在他迈入高墙的同时,湖南常德和广东深圳的个别医务工作者也因与药商“纠缠”而涉嫌商业贿赂被警方查办。
“医疗腐败问题之所以久治不愈,根源是以药养医,这是一系列医疗腐败的根源。”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专家卓小勤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近日在谈到“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明确指出,近年来,医务人员收受病患“红包”、开“大处方”、吃“回扣”等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医院是救死扶伤、关爱生命的最后一道守护线,发生在医务人员身上的这些腐败问题,不仅败坏了医德医风和医院的声誉,而且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医院网络主管“统方”收回扣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是怎么发生的?记者翻阅了王海林的二审判决书后发现,王海林的敛财之道可以说是一个典型。
王海林于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担任海安县人民医院网络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及日常维护,系统硬件设备的配置、维修和保养,以及系统软件的开发、调试和升级,及时为院领导提供计算机信息咨询等工作,并具体负责HIS(医院信息化系统)、PACS(影像系统)系统的管理等工作。
正是这份看似不起眼的工作,为王海林带来了“商机”。
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王海林为狄吉庆等人以及多家药品公司,通过海安县人民医院HIS查询系统,统计相关医生开具其销售药品的使用情况。为此,从2008年2月至2011年3月间,王海林非法收受相关医药销售代表所送的人民币合计103万余元。
只是提供几个数据,为何每月就能入账万元?
据了解,王海林在担任海安县人民医院网管中心主任期间,掌握该院HIS系统的最高权限,能够对系统内所有的用户进行授权,访问所有的数据,看到前台界面的内容(如病区医生站、护士站、门诊医生站、电子病历等),也可以看到后台数据库的内容,通过数据库可以看到全院各个病人的用药情况等。
在判决书中,记者注意到,向王海林行贿的药商均表示,找其是为了能够较准确地了解海安县人民医院相关医生开具其销售药品的使用情况,支付药品回扣。
“我们请王海林提供医院药品销售的使用信息,并同意按照王海林的要求,以药品零售价的1.5至2个点支付‘统方费’。”曾向王海林“购买”统方的药商说。
“医药卫生领域的腐败从药品生产开始,遍布于每一个环节。一是医药采购、行政审批环节。部分医药代表为了牟利,需要打通药事委员会、药械科、药房、医生等各个环节;医药卫生领域的审批权分散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权力的集中和监管缺失极易导致权力寻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审理此类案件的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他们曾经对医疗腐败案件进行专门的调研工作,发现医药卫生系统最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是贿赂,“回扣”和“红包”是其主要形式。
“如从药品定价到医生开药,药厂、药品批发商、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层层加码,生产成本实际只占最终药价的约30%,医院、零售商的利润约占30%,其余约40%是流通成本,而其中30%以上属于回扣成本。”西城检察院的检察官说,医疗腐败案件主体涉及职务层级多,不仅包括中、高级纵向领导关系,同时涉及横向业务管理,且涉案人员均为担任一定职务的实权人物,“也就是说每个层面上只要是有一点权就有可能犯罪,大权可能大犯罪,小权可能小犯罪”。
多重原因致医疗腐败“久病不愈”
一直以来,医疗腐败问题备受关注,并被认为是看病难、看病贵背后的一大推手。相关部门为此屡屡进行打击,然而,医疗腐败却屡打不绝。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调研发现,在限制医生诊疗费用并且财政对医疗系统的支持有限的前提下,一些医院或者医生将眼光投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上,通过“吃回扣”获得额外的收入,现在大多数进入医院的药品虽然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但对中标的药品,医院在使用上有最终选择权。
“这就出现了高价药销售得很好,低价中标药却由于获利少,无人问津的现象。在这种大环境下,一些临床普药品种,由于价格低,差价小,医院不用或者少用,药厂就不生产,销售企业也不经营,从而退出了市场,老百姓也买不到用不上低价药。即使国家不断地对药品降价,可是群众却享受不到任何实惠,药品价格虚高,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同时也为行贿者提供了资金来源,成为诱发贿赂型职务犯罪的外部原因。”西城检察院的调研人员向记者介绍说。
北京市一名基层反贪检察官向记者表示,在侦办医疗系统的腐败案件中,他们发现医疗系统存在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随着药品及医疗器械购销矛盾日益突出,营销形式和手段不断翻新,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医生等关键人员的地位和作用也随之显现出来,成为药品及医疗设备营销代表们‘主攻’的对象。而有的医院虽然建立了监督机构,但要看领导的眼色行事,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形同虚设,导致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和制约。”上述反贪人员介绍说,在医疗系统一些监管部门与被监督对象关系过分紧密,甚至站在被监管对象的立场上行使监管职责,失去了作为监管机关所必须具备的“超脱性”,导致部分监管职能错位,“另外是多个部门如药监、物价、工商、纪检监察、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师协会、药品招标委员会共同参与医疗卫生领域监督管理的情况下,缺乏协调配合,造成部分监督职能空当或互相推诿。”
实行医药分业截断贿赂之源
对于医疗腐败问题,贺国强强调说,今后要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严肃查处医务人员以各种名目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案件,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收受贿赂的案件,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合法利益。
卓小勤认为,要想根治医疗腐败问题首先要改变“以药养医”的政策。
对此,西城检察院的调研人员建议,实行医药分业,从制度上解决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一是药房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与医院分离,医院和药房的销售利益没有任何关系,利用市场机制和供求规律消除行业垄断,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同时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药分业后,医院收入主要来源于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有利于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把精力用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上,避免开大处方现象,重新建立合理的医生激励机制。三是严格控制药品及其他医疗用品价格,截断贿赂之源。贿赂型职务犯罪的源头是行贿,对于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环节来讲,关键是要理顺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医用试剂等在流通中的价格关系。”上述调研人员分析说。
又是一起因“药”而起的腐败案件。
已身在囹圄之中的王海林也许不知道,就在他迈入高墙的同时,湖南常德和广东深圳的个别医务工作者也因与药商“纠缠”而涉嫌商业贿赂被警方查办。
“医疗腐败问题之所以久治不愈,根源是以药养医,这是一系列医疗腐败的根源。”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专家卓小勤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近日在谈到“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明确指出,近年来,医务人员收受病患“红包”、开“大处方”、吃“回扣”等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医院是救死扶伤、关爱生命的最后一道守护线,发生在医务人员身上的这些腐败问题,不仅败坏了医德医风和医院的声誉,而且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医院网络主管“统方”收回扣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是怎么发生的?记者翻阅了王海林的二审判决书后发现,王海林的敛财之道可以说是一个典型。
王海林于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担任海安县人民医院网络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及日常维护,系统硬件设备的配置、维修和保养,以及系统软件的开发、调试和升级,及时为院领导提供计算机信息咨询等工作,并具体负责HIS(医院信息化系统)、PACS(影像系统)系统的管理等工作。
正是这份看似不起眼的工作,为王海林带来了“商机”。
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王海林为狄吉庆等人以及多家药品公司,通过海安县人民医院HIS查询系统,统计相关医生开具其销售药品的使用情况。为此,从2008年2月至2011年3月间,王海林非法收受相关医药销售代表所送的人民币合计10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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