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4日发布的《全国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评估工作进展报告》显示,我国康复医疗资源较少,医疗机构缺乏标准诊疗规范与标准操作规程,缺乏康复急性期和稳定期的衔接机制,所使用的康复功能评估量表不统一,没有质量控制标准与风险管理规范。
4日在2012年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发布了这份报告。
2011年8月,卫生部启动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试点工作。截至2012年5月31日,有14个省43个试点城市(城区)参加体系建设。
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多数试点城市已建立起三级康复医疗体系,52%的试点城市将康复医疗体系试点工作纳入医改或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统筹考虑。
报告显示,目前,专科康复医院的康复医疗学科建设、能力建设和机构基本配置较好,服务种类多且服务量大,效果指标达标情况较好,床位周转率为17.2%;二、三级医院的康复科康复面积、床位、人员配置相对不足,服务种类相对少,平均住院日时间长,床位周转率分别为43.8%和31.2%;一级康复医疗机构存在着人员不足和技术能力弱的特点,服务量少且康复治疗有效率较差,明显缺乏与二、三级康复机构间有效联系和转诊机制。
报告建议各地培养具有高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的康复医学学科带头人,组织相关康复医疗、卫生政策和卫生管理专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展开答疑和技术辅导,尽快形成康复医疗体系建设总体思路,选择重点康复医疗机构并积极探索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三级康复网络。(朱旭、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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