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可能出现的对血脂测定结果的影响,测定前应注意:
●抽血前至少2周保持平时的饮食习惯;近期内体重稳定;无急性病、外伤、手术等意外情况。
●抽血前3天避免进食高脂饮食,24小时内不饮酒,不进行剧烈运动。
●应在禁食12~14小时后空腹抽血。
●除卧床患者外,一般应坐位休息5分钟后抽血。静脉穿刺过程中止血带使用不应超过1分钟。
●抽血前最好停用影响血脂的药物(如血脂调节药、避孕药、某些降压药、激素等)数天或数周,否则应记录用药情况。
●妊娠后期各项血脂都会增高,只有产后或终止哺乳后3个月查血,才能反映基本血脂水平。
因为血脂检查受许多因素影响,如果一次检验结果接近或超过血脂异常判断值,应间隔1~2周,在同一家医院再次抽血复查,尽量避免由于实验室误差或个体生理变异造成的假象。如果两次检测的结果都不正常,且所得数值相差不超过10%(以血总胆固醇为例),就可以据此判断是否存在高脂血症和决定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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