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一家娱乐城在职业介绍所设摊招聘,在“pa清洁员”的招聘条件中要求:男身高1.70米、女1.60米,40岁以下,形象好。一名下岗职工看后忿忿地说:打扫卫生也有身高要求?
记者与招聘人员交谈。她们解释:pa是行业内俗语,即打扫卫生。因为娱乐城的清洁员要与顾客见面,为了树企业形象,所以招聘中提了身高、形象要求。而那名对此不满的下岗职工说,清洁员只要认真打扫卫生,遇见客人时彬彬有礼,很难说1.68米就比1.70米有碍观瞻。职业介绍所的工作人员也认为,企业对清洁员设身高要求不合理。一名工作人员说,这样的事例不少,如普遍存在的对求职者的年龄限制,一些适合大龄人干的活,也限制在“35岁以下”,致使一些下岗、失业人员走进劳动力市场,发现招聘场面热热闹闹,适合自己的岗位太少。前不久,有家大宾馆在此招大堂服务生,要求求职者双眼裸视0.8,达到征兵标准,这其实不必要,服务生的纠正视力达到0.8就可以了,而矫正视力使用隐形眼镜,丝毫不影响服务生的形象。用人单位设置的一些歧视性条件,说到底还是目前劳动力市场上“僧多粥少”造成的,尤其是环境好、工作相对轻松的岗位更紧俏,所以,一些单位不惜抬高用人门槛。对此,每次举办招聘前,职介所都会对进场企业打招呼,要求他们降低“门槛”,但效果不大。
一名参加招聘会的劳动部门干部对记者说,有些岗位因其特殊性,对求职者提出一些条件,是合理的,但不能人为设置障碍。成都一家银行在招聘中对求职者提出身高要求,就被告上了法庭。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要懂法,要懂得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求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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