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近来,“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相关话题甚嚣尘上,专家有说法,群众有看法,分歧难以避免。
其实,偏执型人格障碍既不是神经病也不是精神病,而是一种人格障碍。所谓人格障碍,是指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形成了一贯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明显影响个人的社会功能和职业功能,可造成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不良,使其为此感到痛苦。
具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人常表现出以下几个行为特点:极度的感觉过敏,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思想行为固执死板,敏感多疑、心胸狭隘;爱嫉妒,对别人获得成就或荣誉感到紧张不安,妒火中烧,不是寻衅争吵,就是在背后说风凉话,或公开抱怨和指责别人;自以为是,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同时又很自卑,总是过多过高地要求别人;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形势,有问题易从个人感情出发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情况下,“偏执”只是一种个性特点,而远远达不到“障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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