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又名神经官能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等。主要表现为持久的心理冲突,病人觉察到或体验到这种冲突,并因之而深感痛苦且妨碍其心理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
精神病指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活动均出现持久且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有可能患精神病的人,一般并不害怕精神病,就是说这种人根本没有精神病的疾病意识,他们根本觉察不到自己的精神失常。所以,精神病患者做出了异常的行动,本人却认为是完全正常的。从客观上看,他们没有自我反省的能力。
神经症患者与此恰恰相反,他们有极强的反省能力,连自己很普通的生理现象也担心是生了病,这与精神病完全不同。很多神经症患者之所以病情反复,正是因为他们过强的反省习惯没有得到彻底的治疗。
神经症中的强迫观念与精神病的妄想有时在外观上十分相似,精神病中的妄想只见于精神病,一般指患者的完全不合情理的错误的思维。别人指出这种思维的错误,患者也不能对此加以纠正,而认为这就是事实,坚信不疑。强迫观念是一般正常的人都多少有的一种思维和感受,强迫观念只会给人带来一定程度的慢性的苦闷。但精神病患者的妄想却大都离开了人的正常思维,不被周围的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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