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追求外形美,在公众面前展示干部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与群众交流沟通时加分,本是该提倡的事情。但贪污公款用于美容,显然偏离了这样的初衷,完全是为了满足个人虚荣,其实质不再是追求美,而是在犯罪。
孔子提出“尽善尽美”,并认为美同善相比,善是更根本的,美具有善的内涵,才有社会的意义和价值。用现代的话讲,美即和谐,是真善的交融。尤其是对于各级干部而言,能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一心为民才是真美,才能受人待见,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认可。否则,就算拥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也只能“倾国倾城、祸国殃民”而已,最终遭世人唾弃。
类似的例子不少。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原局长刘光明,先后花500万元去香港、韩国等地整容,光臀部整形费就高达50万元人民币。辽宁省抚顺市规划局原局长江润黎被“双规”后,在其家中搜出的奢侈品比高档商店都丰富,甚至1246套服装90%以上都没有开包使用过,另外有200多件高级化妆品还没开封已过了保质期。
公款美容前腐后继,花样翻新,让人应接不暇。公权的滥用、公款的不设防令人瞠目。不知还有多少美丽的面孔下面,是用贪污的公款装饰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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