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31日电(记者岳德亮)为鼓励低价药的生产、销售和临床使用,减轻患者负担,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30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推行常用低价药品统一销售价格,首批362种低价药品目录已经出炉。
即使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看病贵也一直以来都是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之一,看不起病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全省近50%的困难群众容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浙江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表示,推行常用低价药品是浙江省率先作出的尝试,目的就是借此促进医院多使用低价药,减少使用高价药的几率。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等部门的设想,对于列入名录的这些常用低价药品,试行全省所有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统一销售价格政策,由省物价局根据全省现行实际采购状况,统一制定公布全省医疗机构销售价格。
此前,由于进货渠道不同,各家医疗机构同一常用低价药品的售价千差万别。而实行新政策后,同一常用低价药品如青霉素、维生素B1、维生素C、降压灵等362种低价药不管医院进价是多少、不管是在省城的大医院还是乡镇的卫生院,患者购买的价格都一样,相对减少患者用药方面的经济压力。
浙江省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目前正在细化相关政策,推进这项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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