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0日之前,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是不允许的。 2009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
各省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功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的消息启发了闫先生。“我不做厨师,但我想证明这个权利!”闫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出办理健康证的初衷。
“23日,我就能领到从事厨师行业的健康证”
“明天上午我就去市疾控中心领健康证。 ”昨日上午,正在联系制作感谢锦旗的闫先生在电话里说。
9月初,浙江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成为中国获食品卫生类健康证明第一人。闫先生在“肝胆相照”论坛上看到消息后,很受鼓舞。
因为工作比较忙,闫先生没有立刻到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后来他在论坛上了解到沈阳一位网友已经申请办理。“16号,网友在论坛里说申请过程遇到一些困难,有些担心。于是我就跟她约好,第二天一起去沈阳市疾控中心。同时我申请办理从事厨师行业的健康证。 ”闫先生说。
闫先生介绍,他现在的工作与厨师没有任何关系,可预见的时间里也不会从事厨师行业。但是这个决定却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17日,闫先生与网友来到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来网友顺利领到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闫先生当天提出申领厨师行业健康证,并进行体检。
闫先生害怕成为“张先著”
2004年,乙肝病毒携带者张先著被安徽芜湖人事局拒绝录用公务员,愤而起诉,被称为“全国乙肝歧视第一案”。这个轰动一时的案子成为闫先生最大顾虑。“张先著起诉的事,后来我一直关注,据说张先著后来找工作并不顺利。我不想透露姓名和太多的背景。因为沈阳的朋友原来并不知道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闫先生说。“我担心公开身份后在沈阳找不到工作,也请你们能理解。 ”闫先生说。“我希望媒体关注这件事,这对沈阳乙肝病毒携带者很重要。”考虑自己的工作,生活,闫先生仍希望不要过多透露自己的身份背景。
咨询
“第一证”的领取者周娜在给沈阳市卫生局网站的留言中写着“最近打算应聘,可能涉及食品行业……”留言中她提出了沈阳市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领食品餐饮行业健康证的问题。
答复
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其他规定的健康项目均合格的情况下,应给与办理健康证。 ”{page}
办理“第一证”经历点小周折
通过闫先生,记者联系到了沈阳乙肝病毒携带者中第一个领取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人——周娜(化名)。因为担心生活受到影响,周娜通过网络与记者交流,并且请记者使用化名。
在向沈阳市卫生局网站咨询申领健康证并得到肯定回复后,周娜仍有些忐忑。于是她先后到两家医院体检。“我还先去一次医大二院检了一次。(后来)去传染病院,医生看完,只说是个携带者,是大三阳,没说别的。我心里有底了,就去市疾控中心办证去了。过了焦急的一星期,我就去取证了。 ”周娜发来信息说。
然而领证并没有预想的顺利。那天周娜没有领到健康证而是拿到了一张要求复检的单子。“(单子)上边乙肝里的两项是加号。于是我就给卫生局的投诉电话打过去了。”不解的周娜拨通了沈阳市卫生局投诉电话23412361。
周娜反映情况后,沈阳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让周娜等候协调结果。“一会儿,给我打过来了,告诉我,不用2次检了,‘你回去找办公室的李主任,他会给你办,给你解答的’。 ”周娜通过网聊告诉记者。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的主任让周娜回家等。出门之后周娜再次拨通了沈阳市卫生局电话23412361,讲述自己的担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答应有消息立刻通知她。
当天下午4时,沈阳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给周娜回电话:“现在食品法取消了乙肝检查,可以明天去办,一定没问题的,做跟食品有关的工作就行。因为商场还有个公共场所条例,所以现在只能做食品的工作。 ”
第二天,周娜再次来到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建议修改表单。
第三天,也就是9月18日周娜领到了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健康证。
相关部门
具体文件未形成,目前严格按法律执行
昨日,记者以市民身份与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沟通,证实目前沈阳市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已经拿到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随后记者咨询相关部门,得知这方面具体文件未形成,目前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我们现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执行。我们也要求各市严格执行。”辽宁省卫生厅监督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责任编辑: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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