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戏谑诱发精神病
出生于1991年9月的蔡子健是江苏省泗阳县一所中学的初三学生。因腿脚有残疾,行走不便,蔡子健心中不免有些自卑,行为十分谨慎,尽可能不与他人发生矛盾。蔡子健的老师、同学对他也十分关心,言谈举止中都尽量不触及蔡子健的痛处。
2008年5月9日下午,年级主任郑云龙组织所在年级全体同学下楼迎接送喜报的人员。在学生下楼集合过程中,郑云龙见学生们慢慢悠悠的,十分着急,便对楼上同学大声喊道:“小瘸腿都下来了,你们还不快点!”
话音刚落,楼上楼下的同学立即发出哄笑,郑云龙即刻意识到自己言语不当,见一脸无辜的蔡子健,郑云龙立即上前向其道歉。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谁知,第二天上午,班主任发现蔡子健的行为有点反常,就将情况通知了蔡子健的父母。第三天,蔡子健的父母把儿子从学校接回了家。
回家后,蔡子健的父母发现儿子出现了多疑、乱语等症状,心中十分着急,便东挪西借,凑足医疗费后于2008年5月14日将儿子送至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
同年8月19日,经过3个月的住院治疗,蔡子健的病情好转,加之医疗费也已花尽,蔡子健的父母便为儿子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诊断为:1、精神分裂症(混合型);2、急性胃肠炎;3、普通感冒。蔡子健住院共支付医疗费2万余元。出院医嘱:坚持长期服药、定期复诊、注意营养等。其间,郑云龙支付给蔡子健的父母8000元钱。
起诉老师学校索赔偿
儿子回家休养,病情也基本稳定,蔡子健的父母心里既有些欣慰,却又感到十分憋屈:儿子虽有残疾,但却十分懂事,成绩也十分优秀,在即将来临的中考中有较大把握考取重点高中,可就在这关键时刻,却因为郑云龙的一句话就导致发病,无法参加中考,耽误了儿子的前途。蔡子健的父母认为老师郑云龙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应负连带责任。他们便多次到学校交涉,要求学校给个说法。
可学校认为,老师一句戏谑之言是无意间脱口而出,并没有恶意,而且当场赔礼道歉了,已消除了不利影响。蔡子健因自身心理承受能力较低患病,应自行承担后果。蔡子健住院治疗期间,郑云龙老师出于人道主义已给了8000元,学校和郑云龙本来就没有责任,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在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后,蔡子健的父母代理儿子向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郑云龙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学校对此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蔡子健申请,法院依法委托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就郑云龙的言语对蔡子健疾病的发生原因力大小进行评定。
可是,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为:1.如果既往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明确成立,目前则考虑为精神分裂症缓解期,难以确定两者原因力大小;2.如果既往精神分裂症诊断不成立,被鉴定人的表现较符合适应障碍,起病与精神刺激因素有一定关系,属于轻中度精神刺激因素,通常预后良好。蔡子健因鉴定支付鉴定费、住宿费、交通费等28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