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歌手白智荣和南奎丽以肖像权被侵犯为由,向整容医院提起的诉讼最终胜诉,将获得每人500万韩币的赔偿金。
24日,首尔中央地法民事部审判员郑赞宇(音译)判定,未经本人允许擅自将照片发布至互联网进行宣传的整容医院向白智荣和南奎丽每人支付赔偿金500万韩币(约合人民币26422元)。裁判部解释称:“医院职员通过博客宣传途径,擅自使用白智荣和南奎丽的照片,由此判定侵犯肖像权。”
此外,肖像使用权是指艺人或名人允许他人将自己的肖像或姓名用于商业活动的权利。bnt新闻/供稿金鑫/文bnt新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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