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85岁的张大爷因患肺炎到长沙德雅医院治疗,出院结账时发现,治疗费用需要3700元,由于他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个人只需支付2100元。一年只需缴费60元却报了1000多块钱的医疗费,张大爷很高兴。不过他也希望,如果以后能够再多报点就好了。
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事实上,参保人员希望报销待遇能更高一点的呼声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呼应。“目前长沙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有一定结余,为今后待遇的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础。”昨日,长沙市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劳动保障部门已经拟定了相关调整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有望获得较大提高,这些政策待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便可公布实施。
据透露,调整的范围包括提高支付比例、降低住院起付线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特殊病种由3种扩展到28种等等。而最令人期待的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女性市民在生育时,有可能会得到一定补助。一系列调整待遇的政策出台后,预计城镇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将由现在的31%达到50%左右,而其它医疗待遇也将有明显提高。上述医保新政策还要待长沙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才能公布实施。
今年还将从多个方面提高参保居民医疗待遇。中小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财政补助40元。但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幼儿)个人只需缴费16元,财政补助64元;“三无”人员由财政全额补助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