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退休后身体变差请人照料开销见涨想让儿子掏俩钱
孙大妈已经退休,每月有近千元的退休金。半年前,孙大妈的身体越来越差,每月看病就要花去好几百元。由于3个孩子结婚后都单住,无奈,老人只得请了保姆照顾自己的起居。这样一来,日子开始捉襟见肘。
孙大妈想让孩子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00元,以贴补家用。二儿子志远却说,自己的孩子上学开销很大,且老妈有退休金,故他不想再付这笔钱。为此,孙大妈与志远的关系越来越紧张。
后来,孙大妈起诉到法院。大兴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孙大妈要求志远每月给付100元赡养费的诉讼请求。
法官析案
单祖果法官:我国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志远以孩子上学开销大、母亲有生活来源为由,拒绝给付母亲赡养费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婚姻法的上述规定,法院判决志远每月给付孙大妈赡养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