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诊为淋病的长春市民刘先生在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不仅洗刷了性病“冤情”,而且获得误诊医院的赔偿费8900元。
在长春市石油公司工作的刘先生最近小便疼痛,就到吉林省某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淋病。刘先生自认生活作风正派,没有任何“出轨”行为,对如何得上“脏病”,百思不得其解。由于身患“性病”,刘先生与妻子的感情也遭到极大打击,妻子向他提出了离婚。同时,按照医生开出的药方,刘花费4000元打了三针“淋必杀”后,病情不见好转。在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下,他只得向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吉林省消协按照工作程序,介绍刘先生到另外两家医院重新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刘所患根本不是淋病,而只是泌尿系统疾病。真相大白后,刘先生与妻子言归于好。同时,省消协确认作出性病诊断的医院为误诊,要求该医院一次性赔偿刘经济损失、精神损失8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