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市场红火,婚外情调查方兴未艾,婚姻分析师设计婚姻,离婚公司“造福”他人……离婚经济正在进行。
就在几年前,哈尔滨一家酒吧打出“离婚者俱乐部”的旗号,曾经遭受广泛非议。但如今,离婚经济已经在全国风靡一时。
亲子鉴定成了有力证据
今年3月24日,重庆市开县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作出判决,妻子徐某被判返还丈夫胡某小孩抚养费、医疗费、亲子鉴定费等共169余元。1997年,开县汉丰镇的胡某与女教师徐某结婚,婚后不久,胡某便发现徐某有外遇,夫妻之间因此多次发生争吵。1999年6月,儿子降生。23年6月,因妻子“老毛病”复发,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胡某怀疑4岁的儿子不是自己的,随后起诉提出离婚,要求妻子将儿子带走,并返还他曾付给儿子的生活费、医药费等33元。徐某表示同意抚养儿子,却不愿“赔钱”。经胡某申请,开县法院委托重庆医科大学法医验伤所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表明,4岁的儿子并非胡某亲生。于是,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与重庆这对夫妻分手的原因异曲同工,广东一对夫妻是在结婚11年之后因亲子鉴定而劳燕分飞的。1993年3月,廖某与李女登记结婚。同年8月4日,李女生下一个儿子。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廖某发现儿子的长相越看越不像自己。23年1月21日,廖某带儿子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养育了1年的儿子确实不是自己亲生的,遂愤而诉至花都区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并诉请法院判决妻子赔偿1年来为抚养“儿子”支出的3.6万元抚养费和1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准许廖某与李女离婚,并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因孩子不是廖某亲生,廖某对小孩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由李女自行负担。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人均生活水平,判处李女赔偿1.2万元抚养费、1万元精神抚慰金和32元亲子鉴定费给廖某。
在做亲子鉴定的案例中,上述两对夫妻在亲子鉴定后离婚并据此索赔的并非个案。由于亲子鉴定结果算得上是离婚和索赔的最有力证据,正在成为当前社会相当普遍的现象。据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妇研所统计,做亲子鉴定的3成人意在索赔。而由于婚姻关系的脆弱、婚外性行为的增加和非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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